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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氣了。”

鼠目:“你是不是還愛著他,不忍心?”

張大美:“你會愛一個死人,而且是一個死得很難看的人嗎?這跟愛無關,我說過了,我已經沒有力氣了。”

鼠目:“沒有力氣是什麼意思?”

張大美:“因為我也死了。”

鼠目:“你跟他同歸於盡了是嗎?可笑啊可笑,為一個背叛了你、詐騙了你的人殉葬,真傻。”

張大美:“那你說我能怎麼做?他是我孩子的父親,我難道要讓我的孩子有一個把他父親送進監獄的母親嗎?”

鼠目:“嗯,一方是正義和法律,另一方是道德和倫理,確實是一個兩難選題。但是,我對孫國強卻沒有道德責任,更沒有倫理關係,這件事我來做。”

張大美:“你準備怎麼做?舉報?在報紙上公開這件事情?”

鼠目:“還沒想好,不過在報紙上公開報道現在還不可能,像他這一級的幹部,犯罪事實沒有經過司法機關的認定,起碼也得立案受審,否則一般的新聞媒體是不會報道的。”

張大美:“如果他主動投案自首,你估計能不能從輕處理?”

鼠目:“肯定能,主動投案自首可以減輕刑罰,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麼,這是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基本原則之一。可是,他的犯罪事實是挪用公款、參與賭博,況且還有重婚罪,想免除刑罰肯定是不可能的,只是多判幾年少判幾年的區別。”

張大美埋頭不語,做出了進食的樣子,實際上只是在用筷子艱難地往嘴裡填送米粒,鼠目則繼續狼吞虎嚥。

張大美:“你會不會直接把這件事情告訴你姐夫?”

鼠目斷然道:“不會,絕對不會,我不希望他參與到這件事中去,我也從來不跟他說我的採訪計劃。”

張大美:“這麼說,你把今天跟我的談話當作是一次採訪嗎?”

鼠目:“可以這麼說,更準確地說應該是對你上一次的談話作一次複核。”

張大美又不吭聲了,也不再進食,專注地看著鼠目吃喝。

鼠目抬頭問她:“你怎麼不吃了?”

張大美:“我現在的情況換作你,你還能有這麼好的胃口嗎?”

鼠目:“這倒也是,如果我舉報他了,你會怎麼做?”

張大美:“我什麼也不會做。我只是希望你在舉報之前能給我一個機會。”

鼠目:“什麼機會?”

“我想做兩件事,一是跟他離婚,那樣就免得他進了監獄之後我再跟他離婚,別人說我薄情寡義;二是給我一點時間,讓我勸他自首。”

鼠目:“我得考慮考慮,我現在能回答你的就是,你跟他離婚我堅決支援,如果這方面需要我做什麼,我會全力以赴的。我現在要提醒你的是,八成你會徒勞無功,因為我相信孫國強不是一個會主動投案自首的人。”

張大美:“那也只好聽天由命了,該做的我還是會去做的。”

鼠目追問張大美:“你什麼時候提出離婚要求?”

張大美:“儘快吧,你為什麼對這件事情這麼關心?”

鼠目:“很簡單,如果你跟他離婚了,我就可以向你求婚了。”

張大美瞠目結舌:“你對一個有夫之婦說這種話,不是冒犯也是輕蔑,我認為你對我很不尊重。”

鼠目:“正因為我很尊重你,我才這麼直言不諱。你不應該說自己是一個有夫之婦,你只不過是跟一個男人有著法律關係的女人而已,而且這種法律關係很快就要解除了。夫婦,什麼是夫婦?除了那張證明一男一女之間法律關係的紙以外,更重要的感情、責任、義務和忠誠,你跟孫國強之間還有這些夫婦之間必不可少的要素嗎?除了那張證明你之間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