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抿了抿唇角。
“笙笙。”時瑾嗓音很低,微啞。
姜九笙眨巴眼:“嗯?”
蠱惑似的,他溫聲細語地哄:“張開嘴。”
她便鬆開了唇齒,讓時瑾的舌尖闖了進來,他的溫度偏涼,喜歡舔吮,慢慢廝磨。
姜九笙有些動情,抱著時瑾的脖子,毫無技巧地回應,忽然聽見耳邊咚的一聲。
她往後退了退:“時瑾。”
時瑾便往前,壓在她唇上應了低低一聲。
“手機掉了。”
“不管。”
說完,時瑾解開了她的安全帶,把她抱起來,放在腿上,壓下身子吻她,微涼的舌尖漸進滾燙,他纏著她的舌頭,用力地吮吸啃咬。
最近,時瑾喜歡上了接吻,有些上癮,不像剛交往時剋制,會按著她親個沒完沒了,甚至有時會在她脖子上留下痕跡。
親完,他抱著她,很久沒撒手。
姜九笙笑,也不推他:“不回去了?”
他倒想,就這麼一直纏著她親熱。
“不行,要回去給你做蜂蜜雪梨。”時瑾窩在她肩上,有一下沒一下的啄她耳邊的發,“再抱五分鐘。”
他就真抱了五分鐘,姜九笙看著車上的時間,剛剛好五分鐘,她失笑,外科醫生的時間觀真是準得分毫不差。
中途,等紅綠燈的時候,車恰好停在小吃街的對面,這個點,正是吃宵夜的高峰時間,滿條街都漫著食物香。
姜九笙有些餓了:“時瑾,我想吃那個。”
她不是嬌縱的性子,甚至可以說有些隨性肆意,卻不知怎的,和時瑾在一起之後,學會了所有女人的柔軟。
若是以前,若是別人,她哪會這麼綿言細語,估計,帶著一瓶好酒,一包煙,把身體肆意揮霍了才痛快。
不過現在,時瑾會管著她,跟她說:“炭烤食物對身體不好,只能嘗一點,不能多吃。”
姜九笙說好。
她胃不好,體寒,莫冰說了不知道多少遍要忌口也不管用,不過,時瑾的話,她沒辦法不聽。
過了紅綠燈,時瑾把車靠邊停了,解下安全帶,下了車。
他囑咐她:“在車裡等我。”
“嗯。”
時瑾拿了外套,去了街對面,似乎不放心她,回頭看了幾次。
姜九笙坐了一小會兒,還是跟著下了車,靠在車門邊等時瑾,車水馬龍里,她一眼就能認出他的背影,排在長長的隊尾,時不時會有異性上前搭話,他都禮貌地搖頭,沒有攀談。
然後他回頭,對她笑了笑。
一笑,當真能傾國傾城。
要怎樣幸運,能認識這樣的時瑾,她定是三生有幸,才與他相愛。
“小姐。”
是街頭藝人,頭髮留得很長,揹著畫板的中年男人,穿著軍大衣上前問:“需要畫素描嗎?”
姜九笙搖搖頭。
男人說了聲‘打擾了’,轉身離開,初冬的天,他趿著拖鞋,腳後跟生了凍瘡,走路微跛。
“等等。”姜九笙喚住了男人,問他,“請問可以畫背影嗎?要快一點。”
男人有些驚喜,連連點頭:“可以的。”他揹著畫板走回來,問道,“是畫你嗎?”
姜九笙搖頭:“畫我男朋友。”她抬手,指了指街對面,口罩遮住了神色,只是眼裡有清光,“他在那裡排隊。”
男人問她:“是哪一個?”
姜九笙回答:“白衣黑褲最好看的那一個。”
男人順著視線望過去,白衣黑褲,身形提拔,確實是最好看的一個。他把小凳子放在地上,架起了畫板,用鉛筆在白紙上勾勒著線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