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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口感染,引起了發燒。如不及時治療,會轉化為敗血症。
身為保護傘公司生物學部門主管的知識清楚地告訴我,現在情況有多麼嚴重。
媽蛋的,屋漏偏逢連夜雨!
心裡焦急又惶恐,我站起來,遙望四周,忽然目光一凝,只見遠處有屋子一字排開,就是那裡了!
打定注意,我迅速地背起昏迷的卡普蘭,飛奔向小屋。
利落地解決掉幾隻徘徊在屋外的喪屍,我選擇了其中一棟看上去比較乾淨的房子,走了進去。
地上只有幾具腐爛的喪屍屍體,額頭有洞,應該是之前有人進來所為。但現在這棟房子裡並沒有陌生人類的味道,想來早已經離開。
我仔仔細細檢查了各個角落,確定沒有一隻喪屍了,才敢把卡普蘭放在二樓房間內的一張整潔乾淨的床上,把門小心關好。
回到樓下把屍體全部扔出去,好營造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避免二次汙染;我翻箱倒櫃地找尋藥品,然而,這裡有用的資源都被搜刮的乾乾淨淨,我什麼也沒找到。
可惡!
狠狠捶了下牆壁,我從窗戶望出去,旁邊還有幾棟屋子……
不多時,我從一棟屋子內兩手空空地出來,臉色鐵青,尼瑪這幾間房子什麼有用的藥品都沒有留下!
在末世,藥品是比食物更為珍貴的東西。就算是平日裡不缺食物的我們,看到有藥品也會毫不客氣地全部搜走。
那現在怎麼辦!
我死死擰著眉,目光不經意地落在街角一則巨幅廣告上,心中一跳,那是……
回到小屋,我迅速地從之前帶過來的包裡掏出兩瓶水,把其中一瓶小心地倒在毛巾上,打溼之後擰乾,疊起擱在他額上,這樣可以起到暫時降溫的作用。
卡普蘭已經有點燒糊塗了,嘴裡含糊地念叨著什麼,太小聲聽得並不真切。
我重重地握了握他的手,凝視著他的臉,目光堅毅,等我回來!
剛起身,手忽然被人一把抓住,我詫異地回頭,卡普蘭緊閉著雙眼,神情看上去痛苦不安,右手死死抓著我的,手背用力到青筋暴起,嘴裡翻來覆去地念著,“不要走……簡!不要離開我!”
我低頭看著他,躊躇地佇立在原地。腦海裡想起剛才不經意瞥見的醫院廣告,那是家大型醫院,位於二十公里以外的一座小城裡。
醫院一定有退燒藥和治療骨折的鋼板和藥品,我必須要拿到這些東西才行。
帶著卡普蘭去城裡太過危險,我只能留他在這裡。但一來一回,就算我變身成舔食者的話,也大約需要四十分鐘。
我心裡也很怕,萬一在我離開這段時間,有喪屍聞聲趕來,或者別的不懷好意的倖存者發現了昏迷的卡普蘭,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看著他昏迷中依然痛苦的神情,和那無力染血的右腿,我咬住牙,緩慢而堅決地抽出手,把玻璃窗關好插上,不顧他連聲輕喚著“簡!簡!”,唯恐自己再回頭戀戀不捨看他一眼又一眼耽誤了時間,趕緊逼著自己走出房間。
搬了個櫃子把房間門給徹底堵住,我挎上清空的揹包,走出去關上大門,我拖來一隻喪屍的屍體,這樣一來可以堵門,二來有喪屍的味道,多少也能掩飾下里麵人類的氣息。
最後看了一眼小屋的某個房間外面的窗戶,我不敢再耽誤時間,迅速變身成舔食者,張嘴叼起揹包,幾個起落,就消失在馬路上。
如果此時有幸存者不小心往外面看一眼,就會驚悚地發現,青天白日下,居然有一隻舔食者叼著揹包,狂奔在大街上,毫無遮掩身形的意思。
遮掩?有必要嗎?即使真的有幸存者看見我,知趣的自然不會主動攻擊;要是有不長眼的傢伙敢攔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