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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事?”

“咱們是朋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我的事也是你的事。你說是不是?”

盧興說的是辦事遵循的潛規則,鄭恩是按字面理解,當然還是不明白,“我的事就是你的事,是你的事你怎麼不知道我們是什麼關係?還問來問去?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是我的事,我不知道你們的糾葛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這話不是瞎轉圈,胡扯蛋嗎?”

“是!是!” 面對硬拳頭,盧興只能點頭哈腰。

“別說話嘴裡噙芋頭似的!你與她們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說清楚,我們給你評判評判!”

懶蟲聽鄭恩說要斷案,便像衙皂似地站在鄭恩身邊,典著肚子,端著架子叫喊:“升堂,升堂!站好,站好!抬起頭來,老實交代!”

武力裡邊出權勢。拳頭硬就是身份,就是地位,就是公理。懶蟲是戲耍,盧興不敢當鬧著玩。他做作一肚子冤情似的,苦瓜著臉,說道:“她母女在我鎮上開個小店——”

盧興剛開口,便被懶蟲打斷,挑刺道:“盧家店是你的嗎?”

“兄弟我是兼著保長的!”盧興自豪地炫耀說。

後漢時基層政權有大保、小保之分。小保相當於後世的村,大保相當於後世的鄉。盧家店是名鎮,屬大保級別。盧興的職務相當後世的鄉鎮一把手、正科級。別說那時候諸事由他一人專制,就是後世*社會,也是個出門前呼後擁,一口一個“我的鄉”“我的鎮”“我的民”,跺跺腳地皮亂動彈的了不得人物!

無奈鄭恩和懶蟲對官場情況瞭解甚少,對當官的心態更是一竅不通,聽盧興如此回答,便都迷糊起來。

鄭恩問:“盧家店有多少戶?”

“四千多戶!”

“多少人?”

“一萬多人。”

“你家多少人?”

“包括所用奴僕共有一百多口。”

鄭恩怒道:“我操,盧家店是四千多戶盧家店人的,怎麼會是你的?”

“他是保長啊!”一個打手提醒說。

“保長算什麼東西,不就是給大家跑跑腿,大家給他兌幾兩銀子花花嗎?應該是大家掏錢僱用的奴僕、兌食養的看家狗才對!”懶蟲憑自己對保長的一知半解,肆意貶損著。

面對兩個對官場、權利奧妙一點不懂的白痴,又是武功高超、殺人當玩兒的莽漢,盧興欲哭無淚,只能收起保長架子,小心訴說:

“肖聰兒母女做生意沒資金,我好心相助,借給她們四百兩銀子。哪知她們運氣不好,賠了個一塌糊塗。我看她們可憐,讓肖聰兒到酒樓打工抵債。沒想到她好心當作驢肝肺,不好好幹活還偷東西。她偷的東西價值八百多兩銀子,俗話說,逮住一次是百次,我只罰她加倍,這不算多吧?她不服管教,多次違犯規矩——”

“好了,好了,她欠你多少你剛才已經說過,我們都記著呢,你就不要再羅嗦了!”鄭恩說。

“二位兄弟好記性,真是天才!”

“少拍馬屁!”

“那就請二位兄弟作主,為我討債!”盧興要求說。

“誰給你討債?我們是給你評理的!”懶蟲訓道。

“是,請二位兄弟公斷!”

“她打工偷了你什麼東西?”

“高檔化妝品!”

鄭恩從小沒享受過富貴生活,更沒見識過高雅女人,壓根不知道“化妝品”是什麼,想到自己打工餓得受不了時也偷過花生餅、芝麻餅充飢,也就由此揣測,以為肖聰兒一定是打工吃不飽,餓極了,才偷吃了什麼食物,問道:“她偷吃了你多少什麼‘花裝品’?”

“那是不好吃的!”

“不好吃她偷了幹什麼?”

“她往頭上臉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