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當個臭混子。」
女人頤指氣使的口吻,別提多跋扈。
她分明是不想王尚東接小歲宴回家,跟她兒子搶奪資產。
黎家到她這代只有一個女兒,她父親這才想找個上門女婿的,不然怎麼會看中垃圾堆裡的王尚東。
王尚東心中憋著一口氣。
他當初來紫荊市,靠著宣秀秀給的錢,找到一家醫院做手術,原本抱著搏一把的他,手術非常成功,身體很快好轉。
然後,他想著既然來了紫荊市,就打算先謀生,等經濟條件有所好轉,他才回家去接兒子。
也是巧合。
在一次街頭亂鬥中,他認識了還沒升職的劉鬥,兩人很快就結為兄弟,後來一次次爭奪地盤,一次次血拼,劉鬥聲名遠揚,成為赫赫有名的劉探長。
他自然就提攜好兄弟王尚東一把,在宴會上介紹他認識黎家千金黎冬玲。
彼時的黎冬玲打扮入時,美貌非凡,又總是頻頻對他拋媚眼,他自知身份低微,哪裡就會走這檔子狗屎運,一直都有迴避。
但在一次陪劉鬥參加慶功宴時,他不小心喝多了,就跟黎冬玲發生了點不該發生的事兒。
王尚東不是那種不負責任的人。
他思想還沒完全開放到那種程度,自然就提出對她負責。
黎冬玲半推半就的,兩人就在黎家的主持下舉行婚禮。
王尚東以「癩蛤蟆吃上天鵝肉」的新聞,登上報刊頭版頭條。
舊時一起蹲在街頭當打手的好友看見他就拿這事兒嘲笑他,說他得了貴人運,攀上大戶人家千金,幾輩子修來的福分,要在黎家當一輩子的狗。
他從未想過吃軟飯,男人的自尊心常常迫使他無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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