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時候,買通一名小偷,公然的前往華宜兄弟娛樂公司的內部去盜竊門傑的新專輯!”
轟隆!
這樣勁爆的新聞,瞬間令現場所有的人為之一振,眼中充滿了不敢置信的神色。
之前門傑丟擲來的一個個材料,雖說對華宜兄弟娛樂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打擊。可事實上,那也都是普通的商業競爭。
充其量,就是手段不光彩一些罷了。
但是現在,華宜兄弟娛樂公司的高層,竟然涉嫌唆使小偷。偷竊公司旗下的明星藝人的新專輯。
這樣勁爆的大新聞,絕對要比之前門傑丟擲來的任何一個材料,都要勁爆的多得多,甚至有著很大很大的可能性,會令華宜兄弟娛樂公司瞬間倒閉。
即便是強撐著,也撐不了多久!
當然。這必須要有確鑿的證據。
“關於這件事情,我們名流影視公司早就已經掌握了確鑿的證據,甚至這名小偷還向我們承認,唆使他的趙乾趙董事,不僅僅買通了他,甚至還向這名小偷保證。在他行竊的過程當中,絕對不會有任何一名公司的保安抓他、發現他!”
萬彤彤這麼一番話,讓現場所有的人為之一驚。
之前門傑爆料出來的華宜兄弟娛樂公司的事情,其實都是在規則之內的,只不過是沒有被人們提及,亦或者是稍微的有些越線罷了。
但是此時此刻,萬彤彤提出來的東西。恐怕整個華夏都沒有哪怕是一家娛樂公司這麼做過,這、這實在是喪心病狂!
收買小偷,去偷竊自家公司的明星藝人的新專輯?這究竟是有多麼的喪心病狂啊!
根據法律規定,盜竊罪所判處的年限大概是在三年到十年之間,根據所盜取的金額不同有著不同的懲罰,而盜竊門傑的新專輯……
那可是擁有著數以百萬計的銷量的大火專輯啊,如果換算成軟妹幣的話,那可是上千萬的利潤!
上千萬的利潤、如果這個新聞是真實的話,恐怕趙乾真的是要牢底坐穿了,而且……
華宜兄弟娛樂公司內部爆出了這麼一個天大的醜聞。如果是對於強盛期的公司來說,應該只能算是元氣大損,但是對於此時,已經瀕臨破滅的公司來說,這絕對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個巨人了。
華宜兄弟娛樂公司的落敗。只是早晚的問題!
“萬總,不知道您口中所說的證據,究竟是什麼?究竟有沒有絕對的可能性證實你剛才說的話?”
可能也正是因為這個訊息實在是驚人的緣故,現場仍舊有些記者不太相信,對著萬彤彤追問了起來。
“具體的情況我不是很清楚,不過根據門傑的保鏢劉二力的描述,那天他也是因為湊巧,剛剛從公司裡面出來,就碰到一個鬼鬼祟祟的傢伙和別人打電話,從通話的言語當中,劉二力發現了對方想要偷取門傑的新專輯的意圖,便直接將對方抓獲,並且迫使對方給華宜兄弟娛樂公司的董事趙乾打了電話,將事情彙報了一番,電話的錄音目前正在我們名流影視公司的手中!”
萬彤彤的這麼一番話,讓最終心中懷著些許‘不相信’的記者們,再也沒有辦法不信。
“而且在那名小偷和趙乾通話的過程當中,還提到了這件事情,是華宜兄弟娛樂公司的高層董事們的群體意見,當然,究竟是不是如趙董事所說,在警方沒有得到充分的證據之前,我們也不敢確定!”
緊接著,萬彤彤再次丟擲了一顆大炸彈,直接將趙乾一個人的想法,轉移到了華宜兄弟娛樂公司所有高層的身上。
當時可能也是趙乾為了哄騙那名小偷,的確是說過這麼一番話。
如果說這件事情完全是趙乾一個人的意願的話,可能能夠起到的效果是100分,但是就是因為趙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