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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回到我的住處後,我趕忙撕開信封,掏出她所謂的協議給展開,瞧了起來:《關於曾異和連心交往的協議》。

哇還整了個臺頭呀?貌似很正式似的?

接著,我又往下瞧了瞧協議內容:

“甲方:曾異

身份證號:

乙方:連心

身份證號:

透過乙方的觀察,現在認可與曾異交往併成為朋友。且在甲乙雙方認可的條件下,達成以下條約:1、交往期間,甲方必須注意個人的行為準則,不得腳踩兩隻船,或是在外面找那些不三不四的女孩子,更不許去娛樂場所找那些服務的女孩子。如因甲方的個人行為傷害了乙方,乙方則將終止彼此的朋友關係;2、甲方要永遠寵著乙方。乙方不開心時,甲方要哄著乙方開心,乙方開心時,甲方要與其一起分享;3、甲方永遠不許撒謊,不許欺騙乙方;4、甲方永遠不許欺負乙方,更不得有暴力行為,或者虐待傾向等;5、交往期間,在沒有得到乙方的允許,甲方不得親吻乙方,甚是連牽手都不可以,更不能擁抱和更過的行為,否則立馬終止彼此的關係;6、甲方思想必須健康,不得講粗話和髒話,更不許講葷話,甚至不能穿戴黃色衣帽鞋襪等;7、交往期間,甲方不得強制乙方同居,否則立馬終止彼此的關係;8、甲方必須做到隨叫隨到,保持24小時手機通暢,甚至不得有佔線的時間;9、必須保持彼此純潔的交往關係,不得有婚前性行為;10、此協議時間為2年,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以上協議,如因某方違背了此協議,則立即終止,如經甲乙雙方無法友好協商解決,則由當地司法部門仲裁解決。

備註: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有效。如交往期間過後,甲乙雙方覺得彼此合不來,則不再續簽協議,同時也終止彼此的男女朋友關係。還有,甲方無權拒籤本協議。”

這是什麼鳥協議呀?

瞧完這協議,我就惱了。

媽的,這妞一定是在網上看女頻小說看多了,給她點兒恩惠,就學人家妓女扮刁蠻公主整治太子,眼下網路主流的女頻小說的女主角都這麼幹!

鬱悶!

超級鬱悶!

正在我窩火的時候,連心那妞居然還給我打來了一個電話……

當電話接通後,我卻是不動聲色地問了句:“什麼事情呀?”

“那協議你看了嗎?”

“沒有。”我裝作一無所知地回道。

“什麼?!”電話那端的她貌似很吃驚,“你個死流氓沒看那協議?!”

“是啊,沒看呀。”我回道,順便笑嘿嘿地說道,“嘿~咱倆交往就好好交往嘛,還籤什麼協議呀?你說呢?”

“no!你還是先好好地看看那協議吧,否則我們沒得談!”

“可是……”我鬱悶地皺起了眉頭來。

“可是什麼呀?!”

“可是你那破協議也太過了吧?交往兩年,連手都不能牽,你以為我法號濟癲呀?”

“哼~你個死流氓!!!你剛剛不是說你沒有看那協議嗎?!”

“嘿~”我忙是嘿嘿一笑,“那不是因為你的那協議太那個了嘛,所以我就不想說協議的事情咯。”

“那好呀,你不籤協議是吧?!”

“一定要籤嗎?”

“廢話!!!當然要簽了!!!不籤的話,我還擬定什麼協議呀?!”

“不籤就不行嗎?”

“ok!那我們就不談了吧!掛了!從此以後,我連心真的跟你個死流氓沒有一點兒關係啦!拜拜!”說完,這妞還真就啪的一聲掛了電話。

拽什麼呀?不就是想用這種方式威脅老子籤協議嘛?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