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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著的,豈不是都找上來,也沒有哪個兒子能替我們頂著。”雷荷花在廚房那廂喂蓮蓮吃飯,聽了這話,臉就有些暗了下來。原來常氏那場會錢陸續還了四年,雖說每一會都還了,實際大多沒有還乾淨,這個拖欠三塊,那個還留了五塊的尾,馬馬虎虎應付過去。常氏的性格,外面能不還的錢,能拖的錢,她是會在手裡攥得緊緊的;更何況大多確實是手上無錢,她自有一套言辭把討錢的推回去。又,雖她心甘情願把會錢壓在自己身上,但看了雷荷花一點都不幫襯,只顧花錢跟她娘做親去,不免嘴裡會指東說西地說幾句抱怨話,天長日久,雷荷花自曉得那一點意思。但雷荷花又想著二春原來賺的錢都在常氏手上跟水一樣流走,覺得自己是有理的,自然不願為會錢提一句話,聽了諸如此類有所指的話,並不應承,常氏是好面子的,也不會做跟兒媳婦翻臉罵街的事,所以婆媳還算和睦,外人看來頗為圓滿。那村中舌尖的婦女,常常會說人家:你別看他們家好得似一朵花,其實也是有矛盾的。這是通理,說的也就是常氏這般景況。 過了數日,常氏上街回來,卻主動對李福仁道:“李兆會嫂子還真是命苦,被她兒媳婦跟小雞一樣追著打,都不忍看,世上做兒媳婦的居然有這般蠻橫的!”李福仁道:“你哪裡看見?”常氏道:“方才經過上邊街包子店,兆會嫂子先是買了兩個包子,正當街吃了回去,卻被她兒媳婦剛好撞見,迎頭就從她身上搜出一把零錢,只道是從家裡偷的,要她承認;兆會嫂子只說是路上撿的,兒媳婦哪裡肯相信,一邊打一邊拖回家裡去,只怕少不了一頓折磨。那街上有人勸的,都道,老人家了,別這麼待她;那兒媳婦怎麼答應,說是若你家裡養著一個老賊精,你能受得了嗎!我看了也不敢勸,只是一味心酸了。”李福仁道:“前幾日我跟你說了她是沒飯吃的,你不相信。”常氏道:“這若不是在街上鬧了,誰能相信,她兒子也是有手有腳的,也是從孃胎裡爬出來的,誰能料到卻遭到兒媳婦這般痛打!” 晚間,李兆壽過來坐了,李福仁問道:“兆會嫂子那裡可是你給的錢?”李兆壽笑著無言點頭。李福仁道:“卻被她兒媳婦當是偷的,吃了苦頭,可知道?”李兆壽苦笑著點頭道:“誰承想做點好事也做不成,反倒連累了她。虧她說是撿的,若說是我送的,老姆也饒不了我。”李福仁道:“不承想做好事難,做壞事倒理直氣壯。”便將中午與常氏的意見跟李兆壽說了,李兆壽道:“也對,只要有一口飯吃,不餓死,她便是福了。兆會若有靈,當能知道我們做人的難處。”李福仁道:“正是,給她點吃的也要躲躲閃閃,否則讓她兒媳婦知道也不知道要生什麼事。”

福壽春 17(3)

正因李福仁有此心,那一日瞧見她,偎在牆角曬太陽,衣裳髒亂,雙眼渾濁的,便湊近道:“嫂子,可還曾餓著肚子?”她茫然地看了一眼,啞著嗓子輕聲道:“成日餓著的。”李福仁道:“你悄悄到我家吃點東西?”她怔了一下,眼裡閃了點光,站起來跟著便走。李福仁引她到家,廚房裡並無他人,李福仁便掀開桌蓋,桌上有餘剩的飯菜。她卻道:“不上桌的,拿飯糰我吃。”李福仁依了,用溼毛巾捏了飯糰,她抓住,坐在小板凳上便吃。李福仁把盤裡的魚也遞過來,她也抓了一隻,左右開弓地咀嚼,吃完了便要走。李福仁道:“嫂子,你要是餓了,就進來吃一口。”她卻不做理會,也不懂得道謝,只是吃飽了便離開,似乎怕跟她要錢似的。

那李福仁見此情景,心中卻能感覺到緣由:原來這老婦人在家裡被作踐慣了,一味低三下四討口飯吃,根本忘了什麼禮節往來,也不識人家對她是好是壞。李福仁說與常氏聽了,不勝唏噓。

卻說這一日,消失許久的三春不知從哪裡冒出來,一瘸一拐,腳脖子腫得如饅頭,到這地步,虧他還能回得家來。常氏忙去討了青草藥,和酒搗爛了,敷上腫處,又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