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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些凌亂,眼睛很大,不過此刻並沒有什麼光彩。他皺眉道:“你好。這裡是什麼地方?”

文森特走到床前,道:“這裡是該雅小鎮,我叫文森特。”

“該雅小鎮?”年輕人搖了搖頭,表示自己對這裡一無所知,旋即勉強一笑:“很高興認識你,文森特先生。”

年輕人的舉止裡透著斯文,也許是個貴族。文森特一邊想,一邊繼續道:“我也很高興。請問你是……”

年輕人明白他的意思。他側頭仔細想了半天,眉頭越皺越緊,最後不得不嘆了口氣,無奈道:“很抱歉。文森特先生,我現在什麼也想不起來。”

“叫我文森特吧。不要先生先生的,我是一個粗人,不必這麼客氣。”文森特心裡一嘆,看來他傷得不輕,連記憶也喪失了。

年輕人笑了笑,儘管有些憔悴,但他的笑容依舊有著陽光的味道,惹人喜歡:“好吧,看上去你比我要大一些,我叫你老哥吧。你的女兒告訴我了,是你救了我一命,老哥,兄弟十分感激。”

文森特呵呵一笑:“不用謝,你當時的情況很糟糕,我幫你一把是應該的。”

年輕人點點頭,大恩不言謝,他不是那種羅裡羅嗦的性格:“你的女兒很可愛。”

文森特驕傲地一笑,拍了拍他的大腿,站起身來:“你再歇會兒,我去做飯。看來今晚你不用只喝粥了。”

“好的,我是感覺有些餓。”

文森特走到門口,剛剛拉開木門,年輕人忽然道:“老哥,我忽然想起點兒什麼。噢,對了,我想起我叫什麼了,我的名字叫巍恩。”

“好,兄弟,以後我就叫你巍恩。”

“老哥,我胸上掛的十字架是你的嗎?”

文森特皺眉,看來他的喪失記憶的情況很嚴重:“不是。那銀十字架是你自己的,我救你的時候,你一直緊緊地攥著它,我取出來戴到了你的脖子上。”

巍恩從此便在文森特的家裡住了下來。儘管年輕人不會武功,但身體卻恢復得極快,不久身上的傷痕慢慢褪去,基本上恢復了健康。文森特是一個典型的武夫,說話不多而且直來直去從不拐彎抹角,而巍恩喜歡讀書思考,為人開朗樂觀,甚有器量,兩人脾氣相投,相處得極為融洽,就連小可愛芬妮也很快喜歡上了這位叔叔,天天圍著他,讓他給自己講故事。

以文森特的經驗來看,巍恩的背景應該絕不簡單,很可能是在某次旅途中遭遇了不測,甚至可能被匪徒所劫掠,以至於重傷之下失去了記憶。儘管二人都嘗試了一些辦法,然而巍恩卻始終記不起自己的出身和來歷,兩人只得作罷。不過,更讓文森特感到有些驚奇的是,面對這種令人沮喪的困境,巍恩卻沒有變得消沉和頹喪;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文森特發現巍恩有著堅強穩定的心智和非常積極的性格,這在他這個歲數的年輕人裡並不多見。

日子平淡如水,很快,巍恩便在文森特得家裡住了將近三個月,鎮上的居民也漸漸熟悉了文色特的這位遠房親戚,一位並不張揚的年輕人。由於巍恩也是一色的黑髮黑眸,和芬妮頗為相象,所以他的到來並沒有惹起什麼猜疑,相反,由於巍恩還算俊朗的面孔和彬彬有禮的言談舉止,幾個還未嫁人的姑娘又開始暗自心動起來。

三個月來,巍恩除了幫助文森特打點一下捕來的獵物,用毛皮在鎮上換取生活用品,就一直呆在家裡看書,看得如痴如狂。文森特每週都要從老鎮長圖爾那裡借來一摞書籍,而巍恩則透過這些書籍漸漸對周邊的世界有了初步瞭解。每當文森特看著巍恩讀書的模樣,便更加確定他不是一個平凡的人,換了是自己,這幾個月恐怕也就看上一兩本,怎麼可能看得了這麼多的書,光看看書中的簡介便足以讓自己暈倒。幸虧老鎮長也喜愛讀書,家裡的藏書足夠豐富,否則還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