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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人們自然會想到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實際上在西方世界裡,英語的偵探文學確實擁有一定的優勢,因為它有著較長的歷史和較為廣泛的國際影響。文學史上第一部真正的偵探小說,是美國作家埃德加&iddot;愛倫&iddot;坡(1809‐1849)的《莫格街兇殺案》。英國作家阿瑟&iddot;柯南道爾(1859‐1930),也早在十九世紀末期就使福爾摩斯成了家喻戶曉的大偵探。在英、美、德等國都有大量研究偵探文學的論著,使法國的偵探文學相形見絀,根本原因在於它很少被譯成外文,因而在國外影響甚微。其實法國的偵探文學不僅同樣豐富,而且更有自己的特色。一八四六年六月十一日,愛倫&iddot;坡的《莫格街兇殺案》被一位匿名者改寫後,刊登在法國的《日報》上,題目是《法庭大事記中獨一無二的謀殺案》。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這個故事又以三種不同的版本分別在其他報紙上發表。因此愛倫&iddot;坡的這篇小說也可以說是法國的第一個偵探故事,但它的意義更在於表明法國讀者的興趣有了轉變。在十八世紀末法國大革命之後,驚魂未定的貴族和資產階級追求精神刺激,於是大量的恐怖小說應運而生。這些小說情節離奇、想像怪誕,一時大為流行。但人們不可能長久地迷戀鮮血、暴力或謀殺,而是更樂於在理性的範圍內去看待犯罪這一社會現象,這就是偵探小說興起的根本原因:讀者關心的不再是作案而是破案,他們感興趣的不再是罪犯而是偵探。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了法國偵探文學之父埃米爾&iddot;加波利奧(1835‐1873)。

愛倫&iddot;坡的偵探故事曾被法國大作家夏爾&iddot;波德萊爾(1821‐1867)譯成法文,但是在此之前它們就對加波利奧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加波利奧早年默默無聞,一八六六年因在報紙上連載偵探故事《太陽》而一舉成名,此後發表了一系列偵探小說,例如《巴黎的奴隸》(1868)、《勒科克先生》(1869)、《地獄生活》(1870)、《脖子上的絞索》(1873)等等。它們比柯南道爾創作福爾摩斯探案的時間要早得多,並且從一開始就顯示了與英語偵探文學的區別:愛倫&iddot;坡和柯南道爾集中表現破案過程中冷靜的推理邏輯,而加波利奧則是集十九世紀一切文學形式之大成,使他的小說成了社會生活的畫卷。造成這一區別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報紙的連載形式,這種形式產生於法國十九世紀四十年代。當時報刊業飛速發展,競相用連載故事的趣味性爭取讀者,大仲馬(1802‐1870)的《三個火槍手》(1844)和《基度山伯爵》(1844‐1845)就是這類連載小說的典範。一部小說要想連載下去和吸引讀者,就不能過分簡潔地僅限於案件本身,必須描繪讀者感興趣的社會生活,在藝術手法上要不斷設定懸念和伏筆等等,所以評論家馬裡尤斯&iddot;託班指出:埃德加&iddot;愛倫&iddot;坡和加波利奧都是偵探小說之父,但是&ldo;前者搭起了偵探小說體系的構架,後者則賦予了它血肉、氣息和生命&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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