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即在復興軍和張獻忠部的軍事衝突中,復興軍在戰場上展開的正規戰術動作,只有一個單次的炮擊。在正面戰場上的復興軍西北第一軍團的主力隊伍,甚至就僅僅開了一次炮。一千多個步兵甚至連槍都沒撈著開,之後就是把刺刀安裝到步槍上,開始展開處理俘虜的工作了。
對於復興軍的基層士兵和絕大多數的業務幹部指揮員來說,和張獻忠部的這次軍事衝突相當的無聊。
畢竟要是在他們看來,以流賊馬匪為核心的張獻忠部的作戰意識相當的薄弱。和那些坐地炮出身,身家性命都藏在山寨上的本地山賊土匪相比較起來,反倒那些山賊土匪的意志要強韌的多。
畢竟對於他們來說,面對復興軍打上門來的情況,那些山賊土匪都會拼死的進行反抗的。
雖然這些山賊土匪面對著使用先進武器和先進的軍事思想的復興軍進行的反抗就像螞蟻挑戰大象一樣滑稽,可是作為比較純粹的軍人,復興軍的官兵還是比較欣賞這種敢於反抗,熱衷於戰鬥的意志堅韌的對手的。
對於張獻忠的那些崩潰速度快,逃跑速度也快的流賊馬匪出身的部隊,復興軍的指戰員們在心裡是非常鄙視的。
從流民的角度講,饅頭稀粥和午餐頭罐頭是比大炮和機槍要得力的多的武器。
雖然在分發食物之初發生了一定的混亂狀況,可是在一千多名復興軍閃亮的刺刀下,近萬的流民還是很快就建立起了秩序概念。
流民本身確實挺可憐的。他們本身對於復興軍確實也沒有什麼敵意。按理說復興黨方面是不應該對他們進行追究的。
可是不管他們的想法是什麼樣,他們在戰場上是不是被迫的,他們的這些被迫的舉動有沒有對復興軍產生什麼危害,他們在事實上都是對復興軍做出了敵對性的行為。
復興黨治下采取的是一個以事實為根據的判斷體系。不管是什麼人,不管這個人是什麼樣的身份,別人對於這個人的所思所想都是沒有辦法真真正正的瞭解的。所以,復興黨判斷問題的根據只能是事實。
復興黨在面對流民的時候,採取的也是這樣的態度。如果流民不是透過戰爭的手段,而是自發的進入到復興黨的治下的話,他們會被複興黨視為普通的人民群眾對待。那些流民會被複興黨安排接受專門的培訓,然後在他們透過相應的考核之後,就會被複興黨安排他們可以承擔的工作,成為復興黨治下的一個職工。從此過上安全平靜有前途有希望的生活。
可是這些被張獻忠裹挾過來作為炮灰衝擊復興黨陣地的流民,就不會受到復興黨這樣的待遇了。雖然復興黨上下並不認為這些在客觀上確實做出了針對復興軍的敵對性舉動的流民真的是復興軍的敵人,但是復興黨又必須針對他們的所作所為,對他們進行處理。
復興黨黨內的法律部門是一個和政府機關平級的,受到復興黨黨委直接領導的**體系。這次和王書輝一起到西平鎮的隨行人員中就有法律口的幹部。不過在軍事行動中的所有審判都是由復興軍軍事法律部門承擔的工作,處理流民的事情是用不上他的。
復興軍軍事審判廳是復興黨法律體系內,極少數不適用人民代表制度的機構。作為接受復興軍總政治部直接領導的單位,復興軍西北第一軍團的軍事審判廳很快就對這次被捲進張獻忠和西北第一軍團的軍事衝突中的近萬流民進行了審判。
這近萬流民被迫參與了針對復興軍的軍事行動,考慮到他們的舉動並非出自自願,所以他們被判處在戰俘營裡承擔兩年的勞動改造的懲罰。
對於絕大多數的流民來說,他們並不在乎這兩年的勞改懲罰。實際上,他們中的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復興軍組織的這場審判是什麼意思。在明確了他們必須在復興黨的組織下幹兩年活的現實之後,他們也不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