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有治人無治法,惟在卿等大吏與司道府縣各員,竭力奉行,因時制宜。'11'舍盡力而為之外,並無其他更好的方法。在昔日倉糧較少的情況下,這可能不難應付,在倉儲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事情就不會這麼簡單了。也許正是由於這樣的原因,註定了日後糧政努力的最終失敗。'12'
隨後發現,捐監的成績並不理想,實際上大量的倉糧還是採買來的。政府採買遇到的最大難題,正是糧食交易的定價問題。清代實行輕賦與永不加賦的原則,因而預算是固定的,在總收入固定的同時,各類開支專案及款數一經確定,也歷數百年不再變動,而不復能隨物價的變動而加以增減。但糧價卻不能使之不變,特別是經過雍正年間的相對平穩之後,乾隆年間,出現了長時間的“(微)通貨膨脹”。此外,“官谷”與“市谷”相較,必須幹園潔淨、鬥斛較滿,也對價格不無影響。因此派購、勒買,弊端百出,成為倉糧買補中的常見問題,官府購買幾乎成了低價強購。
倉谷糶價不敷糴買、以致賠累,是倉糧買補的最大障礙之一,針對這些現象,乾隆元年,飭督撫籌劃糴糶便民之策,禁止派買。'13'二年命籌常平倉出糶買補之法,不許短髮價值。'14'並決定買補若遇價貴,“準動存公銀兩”,照依時價,“據實報銷”;'15'改變州縣“俱於本地採辦”的“向例”,為向鄰封價賤處購買;'16'倉糧運腳,亦準報銷。'17'但都不像表面看來那樣容易解決。
為加強倉儲,乾隆初年,御史陳其凝曾請將田賦照時價輸谷;'18'都統布蘭泰請於直隸、山西邊外地畝“改折本色”,以籌邊方積儲;'19'七年,漕運總督顧琮請將兩江來歲田賦額徵(五百餘萬兩),悉徵本色;'20'八年,鴻臚寺卿梅瑴成請將漕糧已改折者暫徵本色;'21'江西巡撫陳宏謀請於捐監無人、難於採買之處,“以谷代銀”交納田賦。'22'這些建議雖大部未被採納,但仍被多次提出,並經過反覆“籌量”,顯見決非偶然。
為防止穀賤傷農,政府還多次提出敞開收購餘糧的政策想法。乾隆二年,陝西暫禁商販,飭各州縣“照依時價採買”;'23'三年,令山東、河南,貿易之餘,再有餘糧,地方官動支庫帑,照時價糴買;'24'四年,江南為防價賤傷農、商民囤積及販賣出境,請準“不必拘定數目”,照市價收買存倉(價昂即止)。'25'甘肅亦於元年、七年數度“不拘原數廣買”餘糧存倉儲備。'26'
為此,清政府還提出鼓勵生產,限制種植菸草等作物,禁酒'27',禁止遏糴,禁止囤積,開米禁,免糧稅,以及完善糧價呈報制度和建立人口統計制度'28',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到乾隆六年,隨著清代第一次全國人口數字的造報,全國常平倉谷的儲存數字也同時報送上來。'29'
圖3 乾隆初年常平倉儲數量
如果說雍正間全國實際儲量不過一千數百萬石,現在它已有了很大的增加,乾隆六年第一次統計,全國常平倉儲數量達到三千一百七十萬石,加上其他各類倉糧數百萬石,估計較雍正年間已增加了二千萬石。這些數字僅是年終統計,並不能完全表示出一年中倒底有多少糧食出倉入倉(流量),而只表示著一年中倉糧出入所餘的淨值(存量),就好象我們僅從每年的年終人口統計中,是不可能瞭解到當年的淨出生人口一樣。賑糶的數量在乾隆初年更有了成倍的增加,僅以平糶而論,每年循例出陳易新,即須平糶倉糧三分之一以上(北方糶三餘七,南方糶五餘五)。這些表明,乾隆初短短几年時間之內倉儲增加的成就,當已極為可觀。如從分省情況來看,直隸乾隆二年七月只儲一百四十萬石,六年九月已有二百萬石左右,與定額所差無幾;山西元年正月常平無多,六年八月已儲一百五十五萬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