嬸嬸有勞你”苟有志站起來抱著雙手:“給我們倆做媒婆。”。
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
就說珍珍聽見和苟有志結婚的女人是蘭蘭,氣得直罵她那不爭氣的兒子,一起生活了四五年——為什麼?那時候我想著讓蘭蘭懷個孩子——生米做成熟飯……反過來又一想,自己十六七歲就“品嚐”過男人並且有了孩子,想了很多辦法都沒有用。
珍珍想到這裡,心口就撕裂一般的疼痛,本來她以前得過心臟病,身體一直衰弱,地裡的活兒幹不動、家裡的活兒沒眼色,孩子他爸在世時,日子糊里糊塗就過去了,後來,後來……雖然得到了一筆錢,人們都知道:寡婦門前是非多,為了拉扯娃娃、避免別人欺負,就和苟爾德一直……
誰知道苟爾德的兒子會把我的兒媳婦搶走了,我錢搭上人搭上,最後還給他苟爾德再搭一個兒媳婦,不知道我前一世裡欠了苟爾德的多少債,到如今還不清楚?
珍珍想著想著,就溜下炕朝苟有志家裡走去。
蘭蘭見了珍珍不知道叫什麼,原來和珍珍的兒子一起來來往往的時候叫過“媽媽”,現在叫自己無法出口,本來“媽媽”這個世界上最親切最神聖的稱呼,現在在蘭蘭口裡是多麼可怕,像一顆定時炸彈要立刻吐出來,又像一口牛排想極力嚥下去……
珍珍見了蘭蘭,一副滿不在乎,也不知道該怎麼稱呼該怎麼張口搭話,這個她曾經叫過“狗娃”的女人,如今背叛了她的兒子跑到這家來了。
蘭蘭指了指炕沿邊,說:“你坐下,有話慢慢說。”。
珍珍在環視婚房的過程中慢慢坐下來,突如其來地問:“你一根骨頭哄幾個狗?”。
“啥我一根骨頭哄幾個狗?”蘭蘭覺得珍珍不是善意的人,做好了一切思想準備:“我和你兒子多半年前就分手了。”。
“就分手了?”珍珍狠狠地說:“你叫我兒子把你養活著,吃了睡,睡了吃,到如今你屁股一拍再跟一個,把我的娃娃年齡哄大了。”。
:()故鄉和故鄉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