廓,顯得莊嚴又聖潔。在這樣的時刻他是神,是詩的聖雄,頭戴荊冠,身背十字架,從稿紙上出發向天邊遠行。他寫詩的樣子讓人心生憐惜。他也步入了中年,不管他其他的方面有多少改變,他寫詩的那種姿態永遠都是恆在的,就像雕塑一樣。
這樣的時候,他若向我開口借錢,借東西,借什麼我大概都會答應。我說的是這樣的時候,而不是其他的時候。
這樣的時候我會被觸動,一種久遠的情感會從乾涸的記憶中漸漸浮現出來,暖暖的、軟軟的、黏黏的、稠稠的。我知道這一刻我又回到了從前,就像我們突然讀到李白的詩,會回到開元年間。
我對此驚喜,但又惶惑。最後,我勸誡自己,少來這一套。過去的,就永遠讓它過去。
我還是要給他挪個地方。在我們公司附近有個社群裡我們租了幾套房子給員工住。我叫公司裡的人架了張臨時床,擠進一套三居室裡。那裡頭住了六位員工。我找了些理由,把他哄過去了。我告訴他,他可以在我們公司樓下的餐廳裡用餐。
可是住了三天,那些員工就跟我提意見了。他們並不知道他是我的朋友。他們中有人跟他吵了架。因為他亂用他們的洗漱用具,而且把客廳弄得亂七八糟。他還把別人的一雙新皮鞋穿了出門。他生活毫無規律,半夜開燈看書,在一個本子上寫寫畫畫,搞得大家睡不安穩。
他也來找我,苦著一張瘦臉。他來到我的辦公室,雙手攤開,說,他們排斥他,兇他,他不能跟這些人住在一起。而且他早已不習慣群居生活。他要求還是住回到我那裡去。
“不行啊,啞馬。”我說,“詩人應當生活在人民之中。你跟他們把關係搞好吧。”
“我想還是和你住在一起。只有你能夠理解我。”他說。
我考慮了一下,還是拒絕了他的要求。我覺得夠忍耐他的了,換誰都不會這麼寬容。
“那你還要借點錢給我。”他又提出新的要求,“三百塊錢。”
“這個行,這個我答應你。”我連忙答道。
兩天之後的早上,我穿好衣服提上電腦包把門開啟,卻意外地發現啞馬靠在我的門口睡著了,嘴巴微微張開。我把他搖醒。我說:“嘿,怎麼回事?你怎麼在這裡?”他說昨晚上他跟房子裡的一個人吵架,其他的人把他趕出來了。他在外頭走了一夜,天亮的時候來到了我的屋門口。我說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做?他說他們就是這樣做的,一點人性都沒有。他們是這個城市裡的豬。
“好啦好啦,我會處理這件事的。你先回去睡吧。就說是我叫你回去的。這幫傢伙,太操蛋了!”我說。
“我不回去了,我還是住在你這裡。你不會那樣對我。你曾經是個寫詩的。”
“算啦,不要提我是寫過詩的。你還是回到他們中間去。我這裡不太方便。”我說著把門帶上,朝小區外邊走。
“那個說吳儂軟語的女孩子,”他忽然叫道,“和我分手了!”
我沒有回頭,說:“分了就分了吧。再找。天涯何處無芳草。”
他在後面叫起來:“你不要走!我想和你聊聊!所有的人都拋棄我了!我想和你聊聊!”
“我沒時間。我要上班。”我仍然頭也沒回。
在小區大門口,我攔住了一輛計程車。
他追過來,拍著車窗:“你下來,我想和你聊聊,就一會兒行不行?”
我把車窗搖下,說:“我真的沒時間。公司裡有個早會。回去休息吧。我晚上再找你。”
司機開動了車。我聽到後車蓋嘭嘭地響。司機剎住車,從窗子裡探出頭,朝後頭吼道:“捶什麼捶啊,捶壞了後蓋叫你好看!”
我回過頭去,看到啞馬站在車屁股後,透過後窗瞪著我。我生氣地對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