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耳濡目染也認得一些——我很嫉妒地想,這樣一輛所有部件加起來沒個十幾二十捆兒粉紅票子砸不下來的彪悍級帥車,不上鎖,就這麼擱這兒,顯氣粗麼?我讓你下午就丟!
可半小時之後我就後悔了。如果我有嬰兒般透明肌膚,大家絕對看得到我的腸子青成了什麼樣。事實證明,各位啊,千千萬萬不要去咒別人,切記切記。因為在你還沒看得到別人的下場前,往往就先看到自己的了。
我飛車回學校,興奮地去男寢找我那初戀分享所獲,傳達室破天荒沒人,直接我就噔噔噔上了樓,一路奔到他房門前猛然停住,抬手剛想敲門,猜我卻聽到了什麼?沒錯,那個聲音。
我傻了一樣站著,直到他們完事兒。似乎連道別都沒有,門開了,她正要走,卻和初戀一同驚見站在門口的我。至少七米的距離,我沒戴隱形,卻清楚地看見初戀的臉皮微微在顫,似乎要掉下來。
我已不記得她最後是怎麼走的,他是怎麼拉著我搖著我說了些什麼,而我又是怎麼掙脫了離開的。反正最後的結局就是,我的初戀就這麼丟了。
我的沮喪不在於丟失的那個人,而是那個戀。
再後來我躺在床上,下意識去摸脖子,惋惜這人的照片終將不能進駐那顆心的時候才發現,禍,真是從不單行——我還丟了我那不值錢卻裝載著兒時夢想的破項鍊。
四年前的六月一日啊。
負三
我叫桑尚陌。
據說起名時我媽執意要體現她一知半解的樂府情懷《陌上桑》,我那經濟學教授爹說,那就叫桑下陌,媽說名字裡不許有下字。爭來爭去,我就成了桑尚陌。
爹叫我小陌;我媽叫我尚尚,說是取上上的諧音,意為天天向上;同學朋友叫我尚陌;張帆叫我陌陌。
張帆是我指腹為婚的青梅竹馬。他爹孃與我爹在同所學府任教,兩家四人自婚前便相識且友好,遂口頭約定下代聯姻。這是一半玩笑一半真,如果我和張帆互不喜歡,他們自然是不會勉強的,畢竟這是自由戀愛橫行的年代。
事實上,他們的算盤的確如意不了——我和張帆二十多年死活就是不來電。
我們自小一起長大,吃喝拉撒,上學下學,惡作劇,互相包庇。
記得小學有次去北海春遊,九龍壁下解散,自由活動,我瞅見一個被保姆帶出來玩的小乖乖手裡拿著個棒棒糖,花裡胡哨的糖紙,還沒開啟。我看得直流口水。那時候棒棒糖都是進口的,只能在友誼商店買得到,我基本上沒吃過。
那小傢伙兒看上去四五歲,穿著很神氣,一看就附近深牆大院裡被帶出來放風的,但是不兇,很好欺負的樣子。我腦筋一轉彎,悄聲對張帆講了計謀。他開始直搖頭,後來我說分他一半,他才答應。
張帆跟那保姆說話,成功地引開了她五秒的注意力,我趁檔兒從小傢伙手裡奪過糖就跑,臨走前還對它作了個極其兇狠的警告手勢和自認為無比驚悚的鬼臉。
二十分鐘後,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我和張帆高唱著讓我們當起雙槳,踩著小鴨子腳踏船,共同銷贓。你一口,我一口。
我提起這段不光彩的往事是想說,我跟他真的是太熟了,熟到現在還可以共用一隻碗喝茶。對他,我簡直一點神秘感都沒有,他就像個家裡的男性成員,而我是堅決不搞亂倫的。我們沒戲。
好在他對我也有同樣的感覺。
他畢業後去了上海,每次回來都會被我敲詐請客,理由是他的工資高我好幾檔。
我從來都挑平時捨不得花錢的館子讓他出血。他從不拒絕,卻也從不掩飾地沮喪他這輩子最不可預見又無力改變的錯誤就是認識我。
。
上次出血是兩個月前。
他趁機替他哥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