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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拋棄

了趕我走!

我才不會遂了他的心願,要走也不是我走,而是他走。

想到這裡,我大步走到咖啡廳前,隔著玻璃窗對著高志明呸了一口唾沫,做了個鬼臉,然後拔腿就跑。

高志明對我突然的怪異行為有點摸不著頭腦,愣了一下,看到我跑了才反應過來,以為我要跑,然後立刻就追了出來,但是他那個大笨鵝怎麼可能跑得過我,我故意跟他隔著三五百米的距離,確保他追不上我的同時,也讓他不會追丟。我一邊跑一邊取下小拇指上的假手指,露出裡面光溜溜的斷指。然後,把斷指放在牆上,狠命摩擦。

頓時,斷指處鮮血淋漓,我疼得眼淚都掉了下來。看到前面不遠處有一個交警亭,我一頭紮了進去。

“警察叔叔救我!”

進去之後,我對著裡面的警察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說自己說成是一個被後爹虐待的可憐孩子,每天被打被罵,還被後爹活活砍斷了手指——我小拇指的斷指就是最好的證據。

我一個才十多歲可憐兮兮的小孩子,再加上斷掉的小拇指還在流血,警察當然信了我的話,一把就揪住了衝進交警亭準備逮我的高志明,也沒有給他解釋的機會,推推搡搡的被抓進旁邊的派出所裡去了。

“安小虎你給我等著!……”高志明在進派出所之前衝著我大喊,後面好像還說了些什麼,但是我已經聽不到了,因為我轉頭就往出租屋的方向跑去。

回到出租屋,看見剛回來的紅姨,我立刻讓她收拾行李準備跑路。

“高志明被警察抓走了!”我說自己原本和高志明在街上一邊散步一邊學習工作技巧,可是突然來了幾個警察,說高志明和一起珠港人的死亡有關,還說涉及到器官買賣,要帶他回去調查。高志明引開了警察,讓我趕緊回來帶著紅姨跑,去火車站趕最近一班的火車,在湖北接頭。

那個死了的珠港人好像叫姜寶山,前幾天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聽到紅姨和高志明無意間聊起過,紅姨還說有時間的話打算去珠港看她的好姐妹,還有那個叫琦琦的女孩。

紅姨見我跑得滿頭大汗,上氣不接下氣的,而且高志明的電話也一直打不通,對我的話沒有絲毫懷疑,迅速帶著我直奔火車站,然後買了兩張去樊陰的車票。

紅姨帶著我進站上了月臺後,我幾乎要憋不住笑了。心想高志明自詡聰明,最後還不是中了我的道兒,看來不是他聰明,是之前被他騙的人太蠢了。

但是紅姨一直放心不下高志明,在月臺上一直不停地打電話和看手機。眼看火車還有十分鐘進站了,她像是打定了主意,從包裡掏出兩百塊錢塞給我,“不行小虎,我們不能就這麼丟下高志明一個人,這事兒太大了。你拿著錢待會打車回家等我,我去找高志明。”

我愣愣地看著紅姨,遲遲沒有接過那兩百塊錢,兩手都緊緊攥成拳。

紅姨急了,一把拽過我的手,摳著我的手指頭把錢塞了進去:“你這孩子咋這麼倔呢?高志明是我們的家人,我們絕不能捨棄任何一個家人!”說完她就走了。

她說不能捨棄家人,可是她捨棄了我。

如果你曾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五日坐過從京都去樊陰的火車,那你肯定見過一個穿著藍色羽絨服和黑褲子,揹著書包,留著長毛的小孩。

他坐在月臺上,也不哭也不鬧,一聲不吭只是坐著,用缺了根手指頭的手撕一張百元的鈔票,那就是我。

我沒有聽紅姨的話打車回出租屋等她,我在月臺就是賭一口氣,賭紅姨回不回來找我。

火車的汽笛已經響了,紅姨還沒有回來。

乘客都已經開始排隊了,紅姨還沒有回來。

火車都來了,紅姨還沒有回來。

月臺上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