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間,為了調查李學飛為什麼自殺,警察找我問過幾次話,我從警察的問話,大致拼湊出了李學飛自殺的原因。
李學飛從衛生紙廠下崗後,拿到了一筆買斷工齡的賠償金,對家裡說去南方創業,實際上是去漢林省賓陽市搞傳銷去了。
他參與的專案叫做“一零四零”,說是投資三萬八千元,幾年後就可以賺到一千零四十萬。
為了能一下翻身,李學飛在這個專案上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投了進去。
但傳銷想拿到盈利的前提是,不停地拉新的“合夥人”進來。
一開始,李學飛還拉了幾個衛生紙廠裡的和他熟識的下崗職工,結果別人發現這個“一零四零”實際上是搞傳銷的,就跑路了。
自己發展的“合夥人”跑路,李學飛也就拿不到錢,為了掩蓋這件事情,李學飛只能自己幫他們填窟窿,沒想到窟窿越填越大,得更快地達成業績。
李學飛算了筆賬,如果能在短時間內完成任務,進入到這個專案的管理層,就有翻盤的機會。
於是他找高利貸貸款了一百多萬,虛構了上百個“合夥人”,讓自己在短時間變成了區域經理,本以為這樣就能拿到一千零四十萬。
但是當了區域經理以後,李學飛才知道這個“一零四零”專案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局,他根本不可能拿到分賬。但是這個時候,李學飛因為高利貸已經沒有辦法脫身了,只能是不停套人入局,拿到更多的分成,去還高利貸的利息,維持正常的生活。
我和紅姐已經不是他在火車上的第一個套路物件,之前就有不少小騙小偷在這列火車上憑空失蹤。
我後來分析,李學飛應該是在第一次我和紅姐去廁所的時候偷摸翻了我們的行李,看到了我的身份證,我和紅姐的名字和出生地對不上,他心裡已經懷疑我的身份了。
不過他一開始,對我的軍校身份還有點忌憚,因為有些軍校生為了出行方便或者為了執行什麼任務確實會另辦一張身份證。但是到那個假的男乘務員室查票的時候,因為我拿不出來身份證,李學飛主動提出讓我拿軍官證登記,我也拿不出,我說還沒有來得及辦身份證,很明顯是撒了謊。
從這裡開始,李學飛已經完全確定我軍校生的身份是假的,他認定了我和紅姐是騙子,於是開始執行自己的計劃,明目張膽地遊說我和紅姐參與他那個“一零四零”的專案。
他上車的時候有意營造出人傻錢多的樣子,故意顯露出手機,就是在物色貪財的物件,他之所以選擇小偷、小騙這類人進行套路,是因為這些人即便失蹤了,也不會有人找他們。
一開始,他這次物色的物件,可能是那幫江楚毛騙。沒想到我半路出來解圍,打亂了他的計劃,後來他發現我們也是騙子之後,物件就變成了我和紅姐。
李學飛透過釋放自己是有錢人的資訊,引誘我和紅姐跟他接觸,然後讓我倆逐漸相信他手上確實有一個傻子都能賺錢的專案,並且一步一步跟著他去漢林賓陽。為的是讓我和紅姐去填補他那一百多萬的窟窿。
至於後續怎麼在我們身上賺到一百萬,可能和他簡訊裡提到的“髒償”有關係,後來我聽過,漢林賓陽有傳銷人員挖腎“墊資”的事情,再嚴重點的,甚至有人莫名消失的。
手機簡訊裡的那位“吳總”,應該就是李學飛的債主。
在查身份證之前,李學飛對我和紅姐是十拿九穩的,只是沒有想到,我從乘務員室回來之後,讓紅姐在他的啤酒裡下了藥,並且和紅姐提前下車了。
在“旅途”終點等著李學飛的究竟是什麼,是債主還是刀子,還是這輛車上就有李學飛的追債人,以至於我們走了以後,他被逼到必須在火車上對自己下手,這些就只有李學飛本人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