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了,我的仇恨太深了。我一定要把我的思想感情寫進去,把我自己寫進去。不是寫我已經做過的事,是寫我可能做的事;不是替自己吹噓,是描寫一個幼稚而大膽或者有點狂妄的青年的形象。挖得更深一些,我在自己身上也發現我大哥的毛病,我寫覺新不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撻我自己。我熟悉我反映的那種生活,也熟悉我描寫的那些人。正因為像覺新那樣的人太多了,高老太爺才能夠橫行無阻。我除了寫高老太爺和覺慧外,還應當在覺新身上花費更多的筆墨。
倘使語文老師、大學教授或者文學評論家知道我怎樣寫《激流》,他們一定會認為我在“胡說”,因為說實話,我每隔幾天奮筆寫作的時候,我只知道我過去寫了多少、寫了些什麼,卻沒有打算以後要寫些什麼。腦子裡只有成堆的生活積累和感情積累。人們說什麼現實主義,什麼浪漫主義,我一點也想不到,我想到的只是按時交稿。我拿起筆從來不苦思冥想,我照例寫得快,說我“粗製濫造”也可以,反正有作品在。我的創作方法只有一樣:讓人物自己生活,作者也透過人物生活。有時,我想到了寫一件事,但是寫到那裡,人物不同意,“他”或者“她”做了另外的事情。我的多數作品都是這樣寫出來的。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也不想控制它們。我以本來面目同讀者見面,絕不化妝。我是在向讀者交心,我並不想進入文壇。
我在前面說過,我剛寫完第六章,就接到成都老家發來的電報,通知我大哥自殺。第六章的小標題是《做大哥的人》。這不是巧合,我寫的正是大哥的事情,並且差不多全是真事。我當時懷著二十幾年的愛和恨向舊社會提出控訴,我指出:這裡是血,那裡是屍首,這裡是屠刀。寫作的時候,我覺得有不少的冤魂在我的筆下哭訴、哀號。我感到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我說我要替一代人伸冤。我要使大哥那樣的人看見自己已經走到深淵的邊緣,身上的瘡開始潰爛;萬不想大哥連小說一個字也沒有能讀到。讀完電報我懷疑是在做夢,我又像發痴一樣過了一兩個鐘頭。我不想吃晚飯,也不想講話。我一個人到北四川路,在行人很多、燈火輝煌的人行道上走來走去。住在閘北的三年中間,我吃過晚飯經常穿過橫浜橋去北四川路散步。在中篇小說《新生》裡我就描述過在這條所謂“神秘之街”上的見聞。
我的努力剛開始就失敗了。又多了一個犧牲者!我痛苦,我憤怒,我不肯認輸。在亮光刺眼、噪音震耳、五顏六色的滾滾人流中,我的眼前不斷出現我祖父和大哥的形象,祖父是在他身體健康、大發雷霆的時候,大哥是在他含著眼淚向我訴苦的時候。死了的人我不能使他復活,但是對那吃人的封建制度我可以進行無情的打擊。我一定要用全力打擊它!我記起了法國革命者喬治·丹東的名言:“大膽,大膽,永遠大膽!”大哥叫我不要“怕”。他已經去世,我更沒有顧慮了。回到寶光裡的家,我拿起筆寫小說的第七章《舊事重提》,我開始在挖我們老家的墳墓。空閒的時候我常常翻看大哥寫給我和三哥的一部分舊信。我在《家》以及後來的《春》和《秋》中都使用於不少舊信裡提供的材料。同時我還在寫其他的小說,例如中篇《霧》和《新生》,大約隔一星期寫一次《家》。寫的時候我沒有遇到任何的困難。我的確感覺到生活的激流向前奔騰,它推著人物行動。高老太爺、覺新、覺慧、這三個主要角色我太熟悉了,他們要照自己的想法生活、鬥爭,或者作威作福,或者忍氣吞聲,或者享樂,或者受苦,或者勝利,或者失敗,或者死亡……他們要走自己的路,我卻堅持進行我的鬥爭。我的最大的敵人就是封建制度和它的代表人物。我寫作時始終牢牢記住我的敵人。我在十年中間(一九三一到一九四○)寫完《激流三部曲》。下筆的時候我常常動感情,有時丟下筆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有時大聲念出自己剛寫完的文句,有時嘆息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