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準備就緒之後,李氏集團宣佈收購飛宇無人機公司,拿到了飛宇無人機公司501的股份,取得了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緊接著,唐姍姍宣佈,把飛宇無人機公司的無人機專利,全部出售給李氏集團旗下的一家新的無人機公司。
與此同時,李氏集團的向飛宇無人機公司空降了管理層,挨個說服公司的技術骨幹,陸續轉移到新公司裡去。
其實,想要掏空一家公司,也沒有那麼簡單,法律在很多方面還是有很多限制的。
比如:專利權的出售,不能低於市場評估價的90,否則就會涉嫌利益輸送,判定為無效轉讓。
然而,活人不會讓尿逼死,這裡面也有很多規避法律的方式,把飛宇無人機公司的核心利益向其他公司進行輸送。
李氏集團為什麼要先把專利挪出去,儘管專利的轉移需要支付一大筆錢,但飛宇無人機沒有了專利權之後,想要再生產產品,就要從李氏集團那裡高價購買專利授權。
另外,李曉峰還可以把飛宇無人機公司,當成自己的高科技人才培養基地,等人才培養的差不多了之後,直接把人才調到自己的公司裡去。
人才和人才是不一樣的,哪怕都是名校畢業,都是能力出眾,初出茅廬的菜鳥和職場打拼多年的老鳥是不一樣的。
老鳥雖然工資要高一些,但拿過來就能用,可以立刻為公司創造價值,是公司的核心骨幹。
而菜鳥只能幫老鳥打打下手,乾乾雜活,為公司創造的價值有限。
因此,大多數公司都希望自己招聘有經驗的老鳥,而不是花費時間和精力去培養菜鳥。
在這個科技和網際網路快速發展的時代,老鳥的數量有限,辛辛苦苦培養出來的菜鳥,一旦學到了技術之後,往往都很容易跳槽,讓公司損失慘重。
也正因為如此,各個網際網路公司和高科技公司,經常都會透過獵頭公司相互去挖對方的老鳥,進行殘酷的人才競爭。
一番殘酷的惡意人才競爭之後,大家發現這種無序的人才競爭不是辦法,最後也就慢慢的形成了一些潛規則,不能故意去挖別人好不容易才培養起來的人才,否則人家可以反擊。
可李曉峰這番作為,一方面是因為自己的公司出了內鬼,另一方面又是因為大盛資本先動了手,這屬於反擊行為,不算是壞了江湖規矩。
李曉峰的這番操作,在網際網路和高科技行業不算秘密,內行人一看就明白。
他要讓飛宇無人機公司辛辛苦苦研發的成功,一旦形成專利就賣給母公司百分百持股的無人機子公司,然後自己卻要花費高昂的費用購買專利使用費。
飛宇無人機公司還要為母公司培養技術骨幹,別人挖人會遭到同行的譴責,遭到別人的反擊。
可李氏集團光明正大的直接調人過去,連獵頭費都省了,同行業不會說什麼,這就是正常的工作調動。
所有的髒活累活自己幹,好處卻全歸母公司,這樣的公司肯定是沒有任何發展前途的。
剛剛改革開放的時候,很多民族品牌被外資收購之後,也是用類似的方式,吸乾了這些品牌的營銷渠道和骨幹人才,然後只剩下了一個空殼公司。
另外,李氏集團掌握著飛宇無人機公司501的股權,相當於他可以做任何的決定,比如永遠都不給股東分紅。
這樣一來,裡面的股東就相當於被悶死在裡面了,無論佔據了多少股份,都不能從公司獲得任何的收益,反而要持續不斷的給別人做嫁衣。
對於李氏集團的這番意圖很明顯的騷操作,飛宇無人機的研發部總監皮特氣急敗壞,跑到李氏集團的總部去理論。
他找到了唐姍姍後,語氣兇狠的吼道:“你們這是要幹什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