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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7頁

「工作狂在工作中獲得的樂趣,並不是工作最原本的樂趣。」

「催動著工作狂工作的,往往是責任感,是從小到大養成的習慣,是升職加薪的目標,是各種各樣複雜因素的刺激。」

「而勞動最原本的樂趣,是創造的快樂,是聰明才智得到發揮的快樂。」

「這兩種樂趣,有本質上的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如果混同,很容易陷入創造力被壓抑而不自知的狀態。」

「也正是因為勞動的異化狀態已經深入人心、習以為常,所以裴總才要換成『旅行』這種載體,這樣才更容易理解勞動異化的不合理性。」

張元又稍微展開解釋了一下。

這些內容,顯然絕大多數的理論知識都是來自於吳濱,張元只是結合自己的理解,複述一番。

從表面上來看,工作狂也能從工作中獲取快樂,但他獲取的並不是勞動最原本的快樂。

工作狂在完成工作之後也會有一種滿足感,但這種滿足感是來源於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責任感,因為工作和娛樂被嚴格區分開,所以工作被視為是「正當的、合理的、高尚的」,而娛樂被視為「不正當的、萎靡的、消磨時間的」。

所以在工作狂看來,工作有很強的正當性,花費大量時間工作時,雖然無法感受到工作原本的快樂,但會獲得一種「我一直在幹正事、沒有虛度時間」的滿足感。

其次,這是一種習慣。

大部分人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你不可以玩,你要學習,你要認真工作,要努力賺錢,學習和工作本身就是痛苦的,但你要承受、忍耐這種痛苦,因為優秀的人都是這樣做的。

久而久之,「忍受痛苦」就變成了一種習慣,甚至自然而然地適應了,改變這種痛苦的狀態反而會讓人變得不習慣。

最後,就是目標的刺激。

很多人工作的目標是為了完成kpi、完成績效,在考核中評優,升職加薪,一步步在職場中獲得提升。

而這種目標,讓他們就像吊著胡蘿蔔的驢子一樣,不斷地悶頭拉磨。

當然,不是說追求升職加薪或者強調認真工作、強調責任感是錯誤的。

認真工作這是一種職業精神,應當鼓勵。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強調工作的痛苦,強調工作的正當性,實際上將勞動的快樂割裂了,讓人們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勞動的異化狀態。

張楠有些費解:「但是……這樣不都是達到了最終的目標嗎?」

如果說最終的目標是員工認真工作、升職加薪,而公司快速發展,那麼這個目標,騰達已經達到了。

為什麼還要糾結於它的性質呢?

張元再度搖頭:「當然不是!」

「這兩種狀態實際上是有本質區別的。」

「人可以忍受痛苦,甚至可以忽略痛苦,但這些痛苦遲早都會反噬,只不過是或多或少的問題。」

「有些人甚至完全感受不到後果,但這並不代表後果不存在。」

「如果認為,工作本身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完成工作是源自於一種責任感,是為了完成kpi和既定的目標,那麼表面上確實也把工作做得很好,但實際上,卻根本不會有向更高處邁進的動力。」

「因為創新精神,需要的是沉浸,是樂趣,是物我兩忘的狀態。」

「如果認為工作是痛苦的,那麼在工作中,這種痛苦就會不斷地積累;如果認為工作的目標就是賺錢,那麼到一定程度之後,你就會厭惡工作。」

「有些人說,賺夠錢了就享受人生,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他把工作和生活對立起來了,把工作當成了一種痛苦的謀生手段,而不是生活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