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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十萬美金,這律師費有點貴啊

一旦有了,再販賣出去,那就是偽畫,就是詐騙,曾經的偽畫大師貝特萊奇,就是在作品上留下了名字,最後查到了他,貝特萊奇這才坐了牢。

有沒有名字是關鍵。

沒有名字,那並不是偽畫,而是藝術。

誰說不能模仿畢加索的畫了。

模仿並不犯法。

胡麗婷道:“我想跟你講一下歐洲的法律,首先會進行證據交接,在上法庭前會有一次自辯的機會,而這次自辯的機會,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就是你主動認罪,開庭的時候,會根據你的態度,減輕刑期。”

“第二種就是你不認罪,雙方正式交鋒,開始辯訴。”

“根據你的說的情況,證據交接的時候,就可以勝訴,對方很有可能會撤訴,你展現出來的證據,充分證明了,你並不是在創作偽畫。”

“你是天才,你是在模仿畢加索的風格。”

“這並不是犯罪,藝術不是犯罪。”

“當然這是你提交的證據,也有可能對方掌控新的證據。”

林宇問道;“這是不是就跟龍國一樣,在開庭前,法官會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外和解,和解不了就開庭,和解之後,就不用上法庭?”

胡麗婷回應:“是的,不過歐洲不同,檢察官會讓你認罪,這會在很大程度上,減少刑期。”

林宇若有所思。

林宇認定自己沒有罪。

但是

這是在外國啊!

有沒有罪,不是他說了算,萬一法官抽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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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表面上看起來淡定,心裡還是有點慌的。

胡麗婷道:“接下來遇到任何人,你都不要開口,不要說關於繪畫的事情,三天之後,交換證據,一切交給我處理。”

“按照目前的證據,他們無法證明你偽造了畢加索的真跡。”

胡麗婷看過林宇的證據之後,非常有信心。

甚至這案子不用上法庭。

法官會根據雙方出事的證據,從而判定是否開庭審理。

林宇點頭。

胡麗婷走了,去了一趟佩斯國際畫廊,看著上面的畫卷,不得不感嘆,這傢伙真是個天才,模仿畢加索的惟妙惟肖。

三天之後······

林宇被警員帶出了酒店,進入法庭。

身後跟著大量的記者。

“林宇先生,你對佳士德拍賣行公司的起訴有什麼感想?”

“林宇先生,傳世之作《黑暗的黎明》是否是你所畫?”

“林宇先生,你對勝訴有幾分把握。”

“林宇先生······”

警員帶著林宇上了車,胡麗婷則跟隨在身後。

林宇道:“這麼多記者?”

“當然,一百幅畢加索繪畫,整個歐洲震動,自然有很多新聞記者前來採訪。”

“法庭上也有新聞記者?”

“有,交給我處理就行。”

警車疾馳而去,停在了法庭之外,林宇跟胡麗婷下了車,走向法庭······

而佳士德拍賣行也派出了律師。

好傢伙

律師還不止一位?

這是要整死我的節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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