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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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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道埋伏的袁軍就傻了眼了。是繼續埋伏下去,還是取消埋伏?這個時候,正確的選擇當然是取消埋伏。這是因為,第二道埋伏的前提,就是劉備軍隊與第一道埋伏的袁軍交戰。結果,那樣的交戰並沒有發生。沒有發生還不算,第一道埋伏的袁軍還追了出去。也就是說。第一道埋伏就不存在了。就算是後面還有劉備的軍隊過來,也不可能在曾經的第一道埋伏的地方交戰,更不可能交戰不利而退入斜對面的山谷,也是就第二道埋伏的山谷中來了。

然而,換個詞。然而,這邊的袁軍將領不夠聰明。一時之間,想不清那些道理。在這個年代做事,與兩千年之後做事的原則是一樣的,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到這裡埋伏,是高階將領的命令。因此,繼續埋伏下去,是沒有什麼過錯的。取消埋伏,有可能是正確的,也有可能是錯誤的。如果取消埋伏是錯誤的,那錯誤的責任就由這現場的將領去承擔了。而現場的將領,都不願意去承擔。

於是,誰也沒有動,繼續埋伏。再過了一段時間,公孫續繞道的騎兵經過第二道埋伏的袁軍的附近。這就叫做有敵情了。怎麼辦?第二道埋伏的袁軍將領的意見出現了分歧。最後,兩千袁軍追了上去。其餘六千袁軍仍然繼續埋伏。

……

在這樣的平原之地。後續的三百多騎兵很容易地,就看見了公孫續這邊的騎兵。略微提速,就趕過來會合了。而那兩千追擊的袁軍,由於是步行,前面在山地的時候還跟得較緊,一出山,速度就跟不上了。但是,他們僅管跟不上,仍然還是跟著。

等後續的三百多騎兵趕到之後,公孫續命令士兵下馬休息。士兵們聽命下馬,公孫續則看著那追出的兩千袁軍。前面那支袁軍,八千殺成七千,然後就狗咬烏龜無從下口了。這兩千應該還行吧?

這下,公孫續的騎兵人數有七百餘人了。七百餘騎兵,對兩千步兵,僅從數量上看,就沒有處於劣勢。而且,看那兩千步兵,似乎也跑了不少的路,也非常的累了。

公孫續就這麼等著。等那隻兩千人的袁軍過來。那隻袁軍果然就過來了。但是,他們在追到距離公孫續的騎兵約五百步的地方,突然就不追了,掉頭就朝那支七千的袁軍大隊跑去。

“上馬,追!”公孫續下令了。這一次,不再是襲擾式的騎射了。而是真正地殺向了這兩千步兵。

步兵遇騎兵,最忌諱的就是轉身逃跑。轉身逃跑只能是自取滅亡。兩條腿永遠不可能跑得過四條腿。最後的下場,必須是全體被殲。這支兩千人的袁軍,所想的,就僅僅是爭取在被公孫續的騎兵追到之前。與那支七千人的袁軍會合。他們認為,只要會合了那隻大部隊,他們就安全了。

追擊開始的時候,公孫續的騎兵距離那支七千人的袁軍距離是八百步,距離兩千人的這支袁軍的距離是五百步。三者並沒有處於一條直線上。公孫續的騎兵上馬之後,直接朝著那支七千人的袁軍而去。如果要完全抵達,距離是八百步。而那支兩千人的袁軍,距離七千人的大部隊的距離卻不止三百步,而是五百步。也就是說,步兵的五百步,相對騎兵的八百步。

……

騎兵的八百步,說的不是馬行八百步,而仍舊還是步行八百步。人與戰馬的速度之比,是小於五比八的。因而我們可以知道,公孫續的騎兵會先到。

實際上,公孫續的騎兵也並沒有跑完那八百步的路程。他們只跑了四百步左右,就拐彎衝向了那隻兩千人的袁軍。又跑了兩百步左右的距離,騎兵就追上了步兵。殺戮就開始了。公孫續的騎兵,裝備的武器是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