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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沒有人知道於落對鄭寧滌的成長產生多麼巨大影響。

於落皮相好,又高又帥,家世也不錯,他爸做生意掙的錢不比她爸少,學習好能力強,性格也好,不管對誰都是溫文大方的樣子。

這樣完美的一個男孩,每天在樓道里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鄭寧滌怎麼可能無動於衷。那時還小,媽媽也不喜歡她跟他打交道,她只敢偷偷地注視他,觀察他的一舉一動。

後來搬家,離得遠了,學業很重,喜歡的感覺慢慢淡了。只是如果有人提起他,總會忍不住心跳加速,臉上莫名地發熱。

即使是袁苑,她也沒有告訴過她,她曾經多麼喜歡一個叫於落的王子般的男孩。

大三那年,與他重逢,日日相見。他對她那麼的好,她像一個醉酒的人,每天都暈暈忽忽的,快要溺死在他爾雅的笑容裡。

她快樂得每天都想發笑,她想擁抱這世上所有的人讓他們感受到自己的幸福。

夢有多美,醒來的時候就有多痛。

耳畔,於落在說著什麼,鄭寧滌沒有注意,假裝睏倦地閉上了眼睛,歪著頭朝向窗戶。

六年的生活,她有重新來過的勇氣,可是,她再也不想體會那樣撕心裂肺的痛楚。

就當他是個陌生人好了。

他叫戈然

從海邊回來,鄭寧滌的心情一度低落,直到八月收到入學通知書的同學們開始擺宴請客,舉行大學前最後的狂歡,她被大家的興高采烈所感染,也開始期待起自己的大學生活來。

重生前,她的大學生活可以用“了無生趣”四個字簡單概括。

她不愛念書,老師們不怎麼點名,剛開始是不去上枯燥無聊的公共課,後來演變成下雨不上課,太陽太烈不上課,來大姨媽不上課,心情不好也不上課……

她和班上的同學關係都很淡,但是她對人寬厚大方,永遠一副與世無爭的樣子,觸及不到他人的利益,大家對她的印象倒是還不錯,沒有人會去招惹她不快。相對的,也不會有人主動接近她讓她融入哪一個圈子。

每天相對的室友們和鄭寧滌相處得倒挺融洽,但是也不到交心的地步,除了誰過生日一起聚聚,平時其他人都很忙,不是談戀愛就是在學生會或社團裡混得風生水起,誰也顧不上誰。

至於社團活動和學生會,鄭寧滌統統沒有興趣。一身懶勁的她不想做什麼幹事被人使喚,更不想看人臉色。

於是乎大學時代的鄭寧滌,離了袁苑和但明,就像一個獨行俠,自以為瀟灑地活著。

所有人提起鄭寧滌,只會想到兩個字:宅女。

直到後來她才肯承認,其實那個時候自己過得一點都不開心。她曾經想過改變,卻發現不知從哪一步開始做起,她已經習慣了把自己縮在安全狹小的房子裡。

大學生後重新來過,一定要好好度過,堅決不能再虛度光陰了!

開學前,鄭寧滌對自己未來的人生認認真真地做了一番長期規劃和短期規劃,然後提筆寫下一篇《鄭寧滌二十歲以前要做的二十件事》。

第一條就是好好學英語,爭取在大三前過了六級,爭取透過中級口譯。記得大學畢業,她去很多公司應聘,無一例外都要求英語六級,在日漸全球化的時代,掌握一門頂呱呱的外語真的是很重要。

第二條,跟班上的同學和室友們搞好關係。

第三條,至少要參加一個社團,以充實自己的課餘生活,至於學生會麼,那地方水太深,她自認城府不夠,就不去做炮灰了。

之所以定這兩條,黨的政策方針之一不都說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嘛,參加過一次畢業旅行的鄭寧滌充分認識到要想活得熱鬧開心,就得多認識一人,多交一些朋友。

之後幾條是每天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