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國生活。另外,你也可以選擇不去,但是吳淑娟會回來在寶島,跟你一起生活。
這就是羅爺爺的安排,也就是把自己的孫子託付給了孫子他媽!
事兒聽起來很奇怪,羅耀翔當時聽的也是雲山霧罩的,可當他把這裡面的邏輯關係理清楚的時候,他就明白了。
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因為,吳淑娟這個當媽的,其實現在從法律上來講,也不是你羅耀翔的媽!
吳淑娟去了美國了,她等於是遺棄了自己的兒子,也就是在羅爸爸死後她就走了,這麼多年她沒有養自己的兒子,沒有盡到當媽的義務,從法律上來講,吳淑娟跟羅家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
而且這裡還有一個事情的真相出來了,那就是所謂吳淑娟從美國匯來的錢,其實都是羅爺爺給的……
事實上,寶島並沒有遺棄這個罪名,但是這個事兒已經既成事實,這裡面的關係到了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財產!
對,其實所有的事兒,歸根到底,就會整到錢的身上。
當年也不知道是怎麼滴,反正吳淑娟就是非要去美國,具體的事兒,羅耀翔肯定不知道,羅爺爺也不可能講的清楚,但羅耀翔用膝蓋猜都能猜到,一定是有一段不堪的往事。但不過,這裡面就涉及到了一定的財產分割,也就是分錢。
就是說,當初羅爸爸死的時候,錢已經分過一遍了,而現在,你吳淑娟實際上並沒有權利繼承羅家的財產!
用羅爺爺的話來說,就是他問過律師了,那麼現在,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自己的孫子還得找人託付。
所以,羅爺爺就立了一個比較怪的遺囑。
羅耀翔如果選擇跟吳淑娟去美國,那麼羅耀翔就會得到羅爺爺的絕大部分財產!
不要小看羅爺爺的財產,他以前在大飯店掌勺,可是有不少積蓄,甚至就不算這個,光說羅家的這個房子,此時的寶島經濟很強,貨幣升,股市升,房地產當然也升。羅爺爺跟他說的是,這個房子都有中介估價千萬新臺幣了!
作為老榮民,不住眷村的那都有家底兒,就算是眷村那也不是誰想住都可以的……
當然了,吳淑娟也會得到一筆錢,作為撫養費,但那就是小頭了,吳淑娟畢竟是羅耀翔親媽。
可羅耀翔如果選擇在寶島,不去美國,那麼就正好反過來。
吳淑娟拿大頭,她依舊是監護人,而羅耀翔就得拿小頭了。
可為什麼羅爺爺要給吳淑娟大頭呢?
這個事兒羅爺爺說過,這是吳淑娟的條件!
對呀,你讓人家放棄美國生活,在寶島給你帶她自己的兒子……這個關係真是他媽的……那你不給人家錢,吳淑娟能幹嗎?
當初吳淑娟,可是非常決絕的往美國跑的,人家是真正的羨慕希望國民主自由生活,人家是真正的實踐派,所以……你不給重利,人家能回來?
羅耀翔想著這個事兒,真有點兒想不通,自己是吳淑娟的親兒子不是?還是這個便宜老媽知道自己兒子要被別人穿越?
但又一合計,就這個年頭,不光是寶島啊,大陸那邊不也有好多把自己丈夫孩子一扔,跑到美國就不回來的女人嗎?
想到這裡……希望國真這尼瑪害死人呀!
羅耀翔真的不能不罵,他真的是被害慘了,不用說,羅爺爺的這個遺囑是以前定下來的,估計時間就在他知道自己身患絕症的時候,那麼這之後發生的事情。
現在,自己眼瞅著要出名,要紅了!
還有就是自己也談了戀愛了,還是純純的,美美的,初戀呀!
這可怎麼整?
關鍵是必須要選,羅耀翔不能不選,因為他還沒有完全成年,他必須得給自己整一個監護人,更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