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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她卻在門口叫住我。

我轉頭,客氣的說聲恭喜。

她說:「開時裝店的女人那麼多。」彷彿還意猶未足。

噫,這麼貪心。

「怎麼樣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驕橫的問。

我微笑,「出名有什麼好?」

「你有名氣,你當然可以說不好。」

「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說說看,什麼叫出名?」

「每個人都認識我。」她說。

「誰是每個人?同行、街上,還是親友?」

「每一個人。」

「小姐,使一個人出名的,通常都是那個人的工作成就,而不是那個人本身,真想出名的話,你得好好做出一個局面來。」

「你真討厭。」

連我自已都笑,一開口便似個老學究。

「我可以找個人來宣傳。」她不服氣,「替我拍照,為我……」

宣傳什麼,她?她做什麼吃什麼穿什麼誰會有興趣?

我也不想多說,掉頭便離開現場。

大都會中做什麼都評實力,她太年輕,她不懂得。

況且出名有什麼好,走到哪裡都不得自由,又不能與生活有真正的接觸,在這個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說難也並不太難,因此名與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認得的名人不見得可以躲在古堡中過其神仙般的生活,還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時,與閒雜人等接觸,徒然更辛苦,背著盛名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一回事。

對於紅鞋兒來說,她好像什麼都有,所欠的,不過是名氣,一旦有名氣,她便是一個傳奇。

其實她什麼都沒有,連謀生的本事都沒學會。

他們都說我太過擔心。

「擔心你自己,開模特兒介紹所並不好做。」

很多人懷疑我把美麗的女孩子介紹給公子哥兒。

時裝店的生意並不是太好,每次經過,都不見有人在店內試衣服,但據經理說,卻還有得賺。

好些太太們,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試,還沒掛出來就已經買掉,不是親眼看見,真不相信有女人會花兩百萬來買條凱絲咪裙子。

「老闆很激賞你吧。」我同經理說。

她苦笑,「她說不在乎賺錢,最要緊能令她出風頭。」

我諷刺的說:「有沒有建議她脫光衣服站在店門口做生招牌?」

「我兼任公共關係,聯絡不少報社雜誌,又找熟人為她吹噓、拍照……」

「她滿足嗎?」

「每隔幾天就叫我找人訪問她,真累。」

我真的同情為她工作的僱員,這種工作怎麼做的長?開玩笑。

這女孩並沒有成名,因為不勞不得,多勞多得。

得的定義,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誰還會沒飯吃不成,衣食不憂,卻沒有精神寄託,也很苦悶。她會不會靜極思動?

一日我回寫字樓,剛要開始搏殺,女秘書同我說,有一位小姐在房內等我。

門一推,見看到一雙紅鞋,這還會是誰。

我意外,這是什麼風,於是問:「有重要事?」

她一邊抽菸,一邊淺笑。毫無疑問,她又長大了,此刻的勁道已叫男人深覺逼力。一件低胸的運動衣,配白色皮褲子,繃得像是隨時會彈開來。

她沒有回答我。

「怎麼,又來向我請教,如何可以出名?」

「我想好好工作。」

「跟你的經理學習,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經受用不盡。」

「她的成就還不及我。」她扁扁嘴,「她為我工作。」

「小姐,做人講時講命講運,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