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去拭她眼角殘留的淚水,並未正面回答,“思思,對於媽媽而言,你的親生父親只是媽媽人生中的一段記憶,曾經愛的刻苦銘心又怎樣呢?總敵不過信任兩字,我與他,只能說是有緣無分罷了。”
“媽,您和他,還有沈林爸爸的故事,我從未聽過。”從小到大,對於她母親與沈林的奇怪關係,以及她的親生父親,她總是懂事地不過問母親。如今,她覺得,如果母親將那一段不為人知的往事說了出來,對母親而言,說不定是件好事。
一段塵封許久的往事,之前總是小心翼翼地避擴音及,多年後的某一天,能夠心平氣和地說與第三人聽,說明過去的種種,愛也好,恨也好,終歸是放下,釋懷了的。
雲玲抬頭望向窗臺外朦朧的燈光,眼裡的情緒似是在看著久遠之前的一幕幕。
她四歲起便是個孤兒,關於四歲前的事情,她記得不甚清楚。只依稀記得四歲之前她的生活條件優越,有疼愛她的外公外婆及舅舅。後來走失,從北方被拐賣至南方,她不記得她是如何逃出來的了,似乎是她在人販子手裡的時候,病的極重,後來被人販子丟至街上。後來,被G市的孤兒院收留,她記得當時孤兒院的人問她來自哪裡,家在哪裡,父母叫什麼名字的時候。她只記得她的名字,當她把名字告訴孤兒院的人的時候,孤兒院的一位阿姨將她的名字寫在了紙上:“雲玲瓏。”當時只有四歲的她,認字不多,但是是記得自己的名字的,她一再跟那位阿姨說,那個雲字錯了。那位阿姨卻一本正經地跟她說,百家姓裡只有“雲”這麼一個姓,然後,她便用雲玲瓏這個名字直至上學。
她第一次見到沈林,是在13歲那年的夏天。那天是週末,午睡後的她與一群一同長大的孤兒被院長召集到院裡。院裡那棵他們時常玩耍的高大的榕樹下,那個面板被陽光曬得黝黑的少年,正以期盼的眉眼望向他們這邊。然後,在一群十三、四歲的孩子當中,伸出粗糙的手握住她的手臂,看她手肘處的那粒胎記,臉上露出了喜悅的笑容,“阿玲,我終於找到你了。”
少年叫沈林,他的失蹤了多年的妹妹叫沈玲。雖然,她一再說她不是他的妹妹,但是少年依舊堅持他的肯定,眉眼間盡是歡喜,懇求院裡讓他將她領回去。而她也實在是太想念有親人在身邊的感覺,在她的記憶中,她也一直希望有一個哥哥,於是她便任他將她當成他的妹妹領出孤兒院。
那一年,沈林臥床多年的母親已經過世,帶著未找到女兒的遺憾離開了人世。沈林找到她之後,曾帶著她回東漁鎮祭拜他母親,而後便帶著她返回G市,在外幹苦力,供她讀書。
這一供,直至她上大學。上大學期間,認識了方謹晟,最開始她並不知道方謹晟的身世背景,直到即將畢業時的一次體檢中,她被檢出懷有身孕。未婚先孕,又是高等院校的在校女學生,這在當時是很嚴重的道德問題,也是學校禁止的。
兩人那時候談戀愛,自然而然地校方將始作俑者聯想到了方謹晟。但校方顯然是知道方謹晟的家世背景的,並沒有馬上做出處分,而是通知了遠在A市的方家人。而後,在G市工作的方謹晟的姐姐方謹棋找到了她,她才知道方謹晟的家世背景的顯赫程度,想到他的前途,她毅然決定獨自一人承擔責任,告訴校方,孩子父親為校外人。處分很快下來,她被勒令退學。
方謹晟知道後,滿眼痛色,一遍一遍地問她為什麼,而她則鐵了心地一遍一遍告訴方謹晟,孩子是沈林的。她猶記得方謹晟離去時,看著她的傷痛而怨恨的眼神。
方謹棋是個心思沉穩,行事小心的人,即使她一再強調孩子不是方謹晟的,但方謹棋顯然不信,拿出一筆在當時來說,數目不菲的錢交換她腹中的孩子——人流,最後她還是答應了方謹棋。
作者有話要說:這段時間,如果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