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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笑。

「真的,我這個人故事性不強……你能叫瓊瑤的讀者轉行看狄倫湯默斯嗎?完全是兩碼子的事,邊都沾不到,陪韓國泰悶死,格調都降低了不少。」

「沒有人勉強你與他在一起。」

「怎麼沒有?我的經濟環境勉強著我跟他在一起,這還不夠?」

「你確實不能與他結婚?」

「我?」我指指鼻子,「劍橋讀bar的學生嫁與唐人街餐館調酒師?」

「他父親是店主,他也從來沒冒充過他不是唐人街人馬。」母親不以為然,「你就是這一點不好。」

「媽媽,每個女人一生之中必須有許多男人作踏腳石,如果你以為我利用韓國泰,那麼你就錯了,韓某在被利用期間,他也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切。他並不是笨人。」

「我反對你這麼做。」老媽媽說。

「這是生存之道。」我說,「媽媽,你應該明白,我一個人在倫敦的日子是怎麼過的。」

「你可以回到香港來,我不相信你找不到工作。」

我淒涼地微笑。「回香港來?在中環找一份工作?朝九晚六,對牢一隻打字機啪啪啪。度過這麼一輩子?我的要求比這個高很多呢,不幸得很。」

「如果你可以找到愛人,打字機的啪啪聲也是享受。」

「愛人?」我嘆口氣。

「我到澳洲去後,這間房子便退掉,以後住在什麼地方,你自己作準備——我對不起你,什麼事大大小小都要你自己作打算——」

老媽說了眼淚又像要掉下來的樣子,我連忙顧左右而言他,安撫她老人家。

我們兩個都早早上床。

我在長沙發上輾轉反側,到清晨三點才吞安眠藥,不知是否心理作用,老覺得天朦朧亮,想到詞裡的「夢長君不知」。真可悲,二十一歲已經靠安眠藥睡眠,我獨個兒坐在沙發上很久,點一支煙。

以前談戀愛,電話就擱床頭,半夜迷迷朦朦接了電話說的都是真心話,因為說謊需要高度精神集中。有人去了外國,一日早上六點半通話,我在長途電話非常嗚咽地問:「式微、式微,胡不歸?」醒來之後覺得十分肉麻不堪。

白天工作的時候,穿上無形盔甲,刀槍不入,甭說是區區一個長途電話,白色武士他親自蒞臨,頂多也是上馬一決雌雄。但黎明是不一樣的,人在這陰霧時分特別敏感,一碰就淌眼淚。

能夠愛人與被愛真是太幸福。像勖聰慧,宋家明堅強有力的擁抱永遠等候著她。離開父母的巢就投入丈夫的窩,玫瑰花瓣的柔軟永遠恭候她。真令人煩躁,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她運氣好得這麼樣子。

聰慧的電話又來了。她說家中有一個宴會,邀我參加。我雖有那個時間,卻沒有好衣服與好興趣。我問:「有特別的事嗎?如果有人生日,最好告訴我,免我空手上門這麼尷尬。」

她隔半晌說,「是我與宋家明訂婚。」她叫宋家明喜歡連名帶姓,像小孩子喚同班同學,說不出的青梅竹馬,說不出的親呢。

「呵。」我有點無措。該送什麼禮,我如何送得起體面東西。有錢人從來不懂得體諒窮朋友的心。

聰慧說:「你來的時候帶一束花給我,我最喜歡人家送花,行不行?」聲音又嗲又膩。

「好好好。」我一疊聲的應著,這還叫人怎麼拒絕呢,難題都已解決。

後來我還是到街上四周轉逛一個大圈子,想選禮物送聰慧,市面上看得人眼的東西全貴得離譜,一隻銀煙盒都千多元,送了去他們也不過隨手一擱,耽在那裡發黑,年代一久,順手扔掉。聰慧這種人傢什麼都有,想錦上添花也是難的。所以我買了三打玫瑰花,淡黃與白相間,拿著上勖府去。

聰慧打扮得好不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