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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朋友也得見面吧。」他苦笑。

「我們通電話吧。」我作一個手勢。

他的車停在馬路中央,無法久留,只好無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歲。或許到他七十歲的時候,我會約會他,現在不,太危險了。修女蓉蓉蓉蓉說要去做修女的時候,我像五雷轟頂似,三魂去了七魄,靈魂像是遊遊蕩盪,走到一個極的地方。

耳畔只聽得她說:「對不起,品高,我決定了。」

任憑她家人怎麼勸,都沒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萬難,在九月份進入修道院。

「為什麼?」我問她:「為什麼?」

「主的恩召。」她說。

一張小巧精緻的面孔,包在白帽裡,份外嬌俏。

我說:「你沒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靜含笑的說:「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為想做修女,很多人認為非要失意失戀才會來到上帝面前找解脫,他們錯了。」

我問她,「那麼我們以後呢?」

「以後,你會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來探訪我,我並沒有與世界隔絕。」

「你不會後悔嗎,蓉蓉?」

「品高,我現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於門外,我再也無法與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說我不明白。

妹妹說也許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對得什麼似的,但既然她已經超過廿歲,就有自主權。

她家人哭訴,「一個女兒養這麼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畢業,去做修女,等於沒生過她。」

我也有一種朋友驟然逝世的感覺,就算不是死別,也是生離。

我說:「她甚至未戀愛過。」

妹妹問:「你怎麼知道?」

「小學中學大學的同學,週末又泡在一起,怎麼不知道?」

「你不見得廿四小時同她在一起。」妹妹說:「要了解另一個人,跡近不可能,許多夫婦結儷廿載,還不是離婚告終。」

「但她不是一個悲觀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積極。剛剛相反,她們要比常人更聰明、智慧、忍耐、堅決。」

我說:「我不是不喜歡修女,但總覺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與事。」

媽媽插阻說:「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異,有些女孩子認為夜夜要計程車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時髦,不但夠勁,而且可消磨時間,但同一件事對你們兩姐妹來說,可能是一種折磨。」

我說:「依你說來,對蓉蓉來講,最美好的事,應是追隨上帝?」

妹妹說:「那自然,她已作出選擇。」

不可思議。

社會有一套定律與標準,符合這套規格的才算合俗眼,咱們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異於多數人的行為,另具一格者,我們都不能接受。

誰教人是群居動物呢。

修女也是少數民族。

從未聽過誰家女兒要當修女,而誰家還普天同慶的。

自小,蓉蓉異於常見,她特別文靜,特別溫柔,同學們大吵大鬧,玩得天塌下來,她總是在一旁微笑,不動心不動火。

所以蓉蓉是每個人的朋友。

我常說她是濫好人,對朋友沒有選擇,她只含笑不語。

在大考期間,還是幫大家溫功課,預測題目。

不過她一向不參予我們的課外活動。

我也對唱歌戲劇組均不感興趣,因為它們幼稚,我只挑運動專案參加。

我泳術不錯。是我在大學的池內教會蓉蓉游泳。

她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