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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金敏兒焦急的看了看自已的手錶,接著又接過二姐的殷切關注的眼神,似乎在詢問著她:‘該來的什麼時候來?’

而在大家的密切關注中,已經過了五分鐘,金敏兒已經坐不住了,馬上就要到證人上庭了,證人名單已經呈報法庭,若是不來的話…可是…

就在這時,一身黑色修身西裝的李俊熙帶著人出現了。

金敏兒覺得李俊熙的出現如天神一般,解救人於危難和痛苦之中。李俊熙看了看金敏兒,默契的一點頭,申允英對著暗戀許久的李俊熙說了實話,並願意作為證出庭,作為申允英來說,她能做出這個決定,完全是為了李俊熙。

“現在由請被告的證人也是本案的當事人,申允英。”法庭剛一宣佈,全場立刻沸騰了起來,因為原告當事人竟然出現在了被告的證人名單上,這倒底是怎麼一個情況。

“肅靜。”法官第二次重重的敲下木槌,略為皺起的眉頭顯出了他已有些透支的耐心,這件官司的輿論壓力太大,他只想早早結案,避免自已處在這危險的風口浪尖處。

“我,申允英在此宣誓,本人將誠實以告之事實的真相。”申允英看了眼坐在旁聽席上的李俊熙一眼,接著鄭重地宣下了誓。

“申允英,請重複述說當地時間2064年10月10日晚上7點至10點,你在哪裡,做了些什麼,可有證人。”

“那天晚上,我去往了鄭仁敏軍官的單身公寓。因為我想為了哥哥的案件去拜託他,希望他不要出庭指證我哥哥,但是鄭仁敏拒絕了我的請求,那日下著大雨,我在外面一直跪著,鄭仁敏軍官最後於心不忍,便讓我進了他的單身公寓,進去後他怕我著涼,讓我洗個熱水澡等雨停了再回去,於是我便進浴室偷偷收起了他剛換下來的內褲。”

申允英面色平靜,她本來也不願意誣告鄭仁敏的,畢竟是鄭仁敏的慈悲心和於心不忍讓她良心難安,但是家裡人強迫著讓她以哥哥的未來為重,哥哥在部隊裡虐待新兵致人自殺一案,她本來便覺得是自已的哥哥過份了,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不過她沒有辦法忤逆家裡人的意思,不過金敏兒那天和她說的話著實讓她晚上輾轉難眠:

“因為對你有份同情之心的人,而遭受了這種誣陷,你可曾知道,軍人視他們的榮譽為生命,你不想你的哥哥斷送了前途,可曾想過一個正直無辜的年輕人,會因為你的一席話而改變命運,從此他將脫下制服,永遠活在罵名之中。”

申允英一習語畢,全場譁然,大家本來對著鄭仁敏有著鄙視和痛恨,轉瞬間變成了無限的同情,一個因為善良而反被迫害的人。

“申允英,你可知道你的這一習話意味著什麼。”法官十分嚴肅的問首眼前這個不諳世事的女學生。

“知道,我此次前來,第一是想向鄭大哥道歉,第二是向法庭道歉,我願意為自已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法庭當庭宣判了鄭仁敏無罪釋放,鄭仁敏兒由‘地獄’回到’人間’後,獲得自由的瞬間,他走到了金貞兒的面前,將她抱起在空中轉了幾道圈。

因為申允英未滿十八歲,而且認罪態度良好,法官格外照顧,讓她做二十個月的社會服務。

金敏兒看著二姐和鄭仁敏、及鄭大哥的家人們在一起熱鬧的說著話時,金敏兒笑了笑,同李俊熙一起走出了法庭。

而待金敏兒剛走出法庭時,她見到了一個令她不敢置信的身影—金慧兒。

“回家嗎?”金慧兒見自已的小妹金敏兒已經發現了自已,也不打算躲藏,光明正大的問道金敏兒是否要回家。

“好。”金敏兒也應的乾脆,接著同李俊熙一同跟在金慧兒的身後上了她的小車,小車瀟灑離去。

'109' 群眾演員的駕照

“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