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二姐的日記:第二節 一場虛夢自歡喜
那晚大醉,在店裡卻睡不下,想著這晚的客人阿龍似乎有些不錯,便找出他的電話給他打了過去,藉著酒勁兒說要去他家睡覺,阿龍那邊有些吞吞吐吐說他家有朋友在,然後緊接著又說:“要不我去找個賓館吧”我說好。便和阿龍去了一家賓館。近200元的房間對我來說,很“豪華”。當晚劉龍和我並沒有發生什麼。或許那晚,我醉的已經不省人事,套用楊年華的一句話:忍住了,發生了跟沒發生不是一樣嗎。第二天早上,當第一縷陽光透過窗戶照進房間時,我才從睡夢中悠悠轉醒。這一覺睡得格外香甜,彷彿將所有疲憊都拋諸腦後。轉頭看向窗外,天空已經大亮,湛藍如寶石般的天空萬里無雲。
正當我準備起床時,突然感覺到一隻溫暖的手臂從我身後伸過來,緊緊地摟住了我。我驚訝地轉過頭,看到劉龍正溫柔地看著我,眼中滿是寵溺和愛意。"讓我來照顧你吧。" 他輕聲說道,語氣堅定而認真。那一刻,我感覺自己像是被一股溫暖的力量包圍著,心中湧起無盡的感動與幸福。
聽到這句話,我不禁有些茫然失措,但內心深處卻充滿了喜悅。彷彿在一瞬間,我找到了一個可以依靠的肩膀,一個願意與我共渡人生旅途的伴侶。或許,這就是命運的安排吧?在失去一段感情之後,老天卻為我開啟了另一扇窗,讓我遇見了眼前這個男人。
然而,在幸福之餘,我又開始思考我們之間的關係。畢竟,愛情需要物質的支撐,而我們的生活也需要金錢來維持。於是,我決定坦誠地與他談一談關於金錢的問題。
"你每個月要花多少錢才能滿足生活需求呢?" 阿龍試探性地問道。我深思熟慮後回答道:"如果你只給我一百塊錢,我也能活下去;但如果你給我一千塊錢,我同樣能夠消費得起。" 實際上,我之所以這樣回答,是想巧妙地暗示他,希望他能給我更多的錢。雖然我心裡明白這種可能性不大,但還是抱著一絲僥倖心理,想著說不定他真的會給我一千塊呢?那樣的話,我不就發財了嗎? 一個月一千,對當時的我來說是個天文數字。在我之後的兩三年時間裡,我也未曾達到這個程度。這刻,阿龍也沒再說話。
當晚,他開著一輛suv。把我送回了我的學校。順便還在路上“到家樂福”給我買了些好吃的零食。那對我來說可是一所大超市。喜滋滋的回到了學校。
之後接近兩週的時間裡。我也沒再去絲帝上班。白天有課的時候就呆在學校裡,晚上就去找阿龍。然後跟著他定點每天晚上睡在一家70元的小旅館裡。當然,這也比我曾經睡的那家50的旅館強。然後就是沒完沒了的運動。
我享受著阿龍的溫柔。享受著他帶我吃的每一處名小吃。也纏著他帶我去吃必勝客。他教我怎麼用刀叉。我還“蠻橫”的說,我就喜歡拿著披薩吃,這樣吃的才爽。其實是不想讓別人發覺我的短處。我們還一起去了“情人谷”。很好聽的名字。
我們一起在夜晚漫步,從城市的南端一直走到北端。一路上,我絲毫不覺得疲憊,彷彿有一股力量在支撐著我前行。我興致勃勃地向他講述著我的童年趣事和校園生活,分享著那些難忘的回憶。我像一個充滿激情的憤青一樣,暢所欲言地表達著自己的觀點和想法。標榜著自己的原則,不容許任何人侵犯。強調著自己的尊嚴,渴求著每個人都應該被尊重和平等對待。
我去了他住的地方。在他“前女朋友”不在的時候。他早就對我說過,他說他和他女朋友已經分手了,只是不想立刻把他女朋友轟出來,因為他女朋友沒有地方住。對此我也沒在意。我只相信眼前。相信他對我的溫柔,確定他對我的好。至於她女朋友什麼時候搬離這個地方,是遲早的事。我還曾幾次對他開玩笑。等咱們分手的時候,我也要在你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