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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部分

但是事實上,王侯將相們根本不吃這套,比如晉代的王戎,竹林七賢之一,似乎很高雅,但幹起“與民爭利”的事來,一點不含糊,他“廣收八方園田水碓,周遍天下,積實聚錢,不知紀極。每自執牙籌,晝夜算計,恆若不足”,為了家族企業的興旺發達,可謂嘔心瀝血。

對於這種人,當時輿論也批判,但批判來批判去,也不過幾句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老調。或者是“人以公侯之尊,收市井之利”,“無恥之尤”。

很無聊。很沒意思。要知道,人生在世,最不怕的就是錢多,販賣的厚利。既然遠超做官的薪水,你教人如何抵擋?

因此儘管了幾千年的發展,這官員經商,總得來說。有三條路子。

第一,就是掛著自己家下人的名下,這樣表面上就不算是自己的產業了,出了什麼事情也可能將下人推出去當替死鬼。

但是這裡有一點不好的地方。就是萬一自己家裡做了事情完蛋了,那些東西就歸下人所有了,你是要不回來的。而且因為名義上是下人的產業。因此很容易被中飽私囊。

第二。就是買土地。官員家裡的土地,也就是莊子,那不叫經商,經營莊子不會被說什麼的。

購買大量的土地,每年坐收錢,又沒有鋪子那樣的麻煩。聽起來是不錯,但是這土地。都是靠天吃飯,要是遇到幾年都是天災,那就倒黴了!

第三,就是參股。和咱們現在的參股有相同之處,做官的人不需要出錢,只需要官威就成了!

然後就每年等著分紅就好,因為你是官,他是商,因此也不怕被人給騙了!

但是這裡也有一點不好,就是一個不小心就會被人抓住把柄,告你一個貪汙的罪名。雖然說這個罪名是可大可小,可是萬一那個時候當朝皇上是氣頭上,這不是苦逼了!

林海不是不想貪汙,而是做到他這個位置上了,他不貪汙都沒有人會相信。林海已經為自己的未來,安排好了!

等著自己配合宣德帝將江南弄好了,就立馬要求致仕,這個時候林海有功勞在身,無論是宣德帝在位還是新皇在位,都不可能答應林海的要求,為了避免其他人有兔死狐悲的想法,唯一的可能就是將林海調回京城去,當然擔任什麼,這個就不是林海考慮的範圍之內了!

而他這個時候入股薛誥的生意,也是為了迷惑眾人的。

說實話,林海當然巡鹽御史的政績很不錯,鹽稅每年都略有增長,不然就是宣德帝在恩寵林海,沒政績,林海也沒有辦法在這個位置上做這麼多年。

這就給了外人一種假象,林海當然巡鹽御史到底是貪汙了,還是沒有貪汙,若是貪汙了,他還入股薛誥的生意做什麼,這不是多此一舉嗎?他就那麼有信心,不怕被人發現。若是沒有貪汙,是人都不會相信,於是糾結了……

而林海就要這份糾結,最關鍵的是,他得讓皇上抓住他的小辮子,而這個小辮子而不會一下子使他被人打入深淵。

一個各方面都完美的官員,不是一個好官員。

作為一個好官員,不僅要急皇上之所急,還要留一點把柄讓皇上抓住,要讓皇上有安全感。而且這小辮子還不能太大,不然讓對手抓住了就麻煩了!

總之一句話,林海就是在給自己製造一個把柄出來,讓皇上抓住。

聽起來有些吃飽了沒事幹。

但是這就是這個時代的潛規則,他入股經商,沒有多少人回去告他,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都在這麼幹。要是有人告了林海,那就不單單只是告林海了,而是告所有入股經商的官員。

林海不願意背上背一個貪汙的罪名,雖然有些貪汙,可以說那不叫貪汙,那叫送錢,但是貪汙的罪名要比經商的罪名大的多,而且在皇上的眼裡形象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