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金勝接到了張琴的電話,朱大昌案子的判決下來了。
法院最後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來了個判二緩三,附帶民事賠償十七萬。
倒也還算在金勝的心理預期中。
看來法官最後還是認定了,朱大昌前面揮舞的那兩下,就已經形成了防衛。
邱光偉沒有進一步做出威脅人身安全的動作,朱大昌最後把對方致死的這一下,已經超出了防衛認定範圍。
現在判二緩三,還附帶民事賠償,算是給兩方都有了交代。
判決書中,也有詳細的事實與認定的說明,以及法條的引用。
依據主要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第六十七條。
第一,案發當時朱大昌的行為,是源自於自衛,犯罪情節較輕,可是造成的後果比較嚴重。
第二,看到邱光偉倒地後立馬上前救治,並積極向警方說明情況,這叫有悔罪表現?,算自首情節。
第三,因為朱大昌做過心臟搭橋手術,家庭經濟條件優渥,這叫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隱患。
聽張琴說,反正朱大昌自己很滿意這個結果,並表示不再上訴了。
法官這個判罰,應該是算準了朱大昌的心理活動。
反正又不缺律所的律師費,金勝也樂得清閒。
只是未竟全功,有點小小的不甘。
“過失致人死亡”跟“正當防衛”的含金量怎麼比。
雖然人目前都在外面,但一個身上套著枷鎖,一個完全清白自由,性質不一樣啊!
不過章權的臉,此時肯定已經被打的‘啪啪’響了。
金勝不知道的是,魔都的法律圈子內,從判決出爐的那一刻,就已經謠言四起了。
同樣,權景律所內,馬上也要開始大亂鬥模式了。
...........
12月19日,金勝接到了劉隊的電話,沈朝陽前一天在山城準備坐飛機前往冰城的時候,被抓了。
目前已經押解回了旌陽。
果然,蜀黍如果真心發力調查的東西,速度還是很有保障的。
半個多小時後,金勝一個人先來了治安局,暫時沒有通知楊燁,這是劉隊特意囑咐的。
在門口登記後,進了辦公大樓。
5樓經偵大隊的辦公區。
“劉隊”
“來了,先坐下,我大致的跟你介紹一下情況。”
“好”
金勝坐下後,劉隊拿出了一份檔案說道:“我們已經給沈朝陽做了口供,一開始,他只承認關於跟楊燁借錢的事。”
“不過,這人就是一個法盲。”
“他一直以為,假借投資養生會所的名義,去跟楊燁借錢,只是普通的經濟糾紛,並不屬於犯罪。”
“直到我們點出了杜濤、方全安兩人都已經被抓了之後,他才老實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
“沈朝陽這個人平時沒事喜歡耍耍錢,所以一直以來,他經常會去羅馬假日水療會所,在裡面的場子耍錢。”
“3個多月前,他估計是被人設計了,連著一個星期,一共輸了100多萬。”
“因此沒辦法,為了堵住這個窟窿,只能把家裡的房子給賣了。”
“去掉按揭之類的,只還了一半不到。”
“要債的肯定不會罷休,就逼著他找親戚朋友借錢,否則就要挑斷他的手筋。”
“最後,他在外地做點小生意的爸媽,硬是給他湊了20來萬。”
“不過很顯然還差30多萬,要債的雖然給了他幾天的時間,但還是派人跟著他。”
“這個時候,絞盡腦汁的沈朝陽,想起了楊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