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魚、還有幾樣蔬菜和姜蒜之類的。
金勝連忙道:“媽,晚上夠吃就行了,爸還在家等著吶,明天我再帶你去菜市場買。”
老媽一拍額頭道;“對哦,我給忘了,那就這樣吧!”
說完風風火火的推著購物車朝收銀臺走去。
行動力還是一如既往的高。
金勝跟在後面,腳步如果慢一點都追不上。
順利的結賬出來後,金勝抱著箱子,老媽提著菜,兩人一起回了家。
客廳裡,老爸已經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看起了電視。
老媽選擇性的遺忘了金勝說要下廚的話,徑直進了廚房。
金勝也樂得清閒。
把箱子放在餐桌上後,找了把剪刀劃開了膠帶。
剛開啟,就看到了一捆捆嶄新的毛爺爺,上面還有一張摺疊起來的紙條。
金勝的心裡一緊,沒用手去拿,小心翼翼的用剪刀把裡面的紙條給弄了出來。
然後把箱子又給合了起來。
{金律師,為表誠意,先奉上50萬,這個禮物,你喜歡嗎?}
這算是打一棒,再給一個甜棗。
也隱隱透露出了一絲的威脅之意。
直接送到律所,為的就是造成自己收錢的既定事實。
完全不給拒絕的機會,吃定自己了嗎?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
金勝立馬拿出手機,打給了林萌萌。
“金律師,找我有事嗎?”
“萌萌,那個箱子,是誰交給你的。”
電話那頭的林萌萌沒有一點遲疑,直接開口說道:“是魏圓圓律師,說是有人在樓下讓她幫忙帶到律所給你。”
“她上樓後本來想去找你的,結果來了個電話,然後剛好在走廊上看到我,就讓我代為轉交了。”
“怎麼啦,是東西不對還是出了什麼問題呀?”
林萌萌的聲音裡帶著點緊張。
魏圓圓是商業組,張恆律師的助理律師,人很年輕,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估計也是出於好心,幫忙拿了上來。
可以排除嫌疑。
“沒事,我只是隨便問問,東西有點貴重,上面也沒說是誰送的,所以....”
“哦....那就好。”
“那行,我沒事了,謝謝你啊!”
“沒事,沒事,那金律師,我就先去吃飯了。”
“好,再見。”
結束通話電話後,金勝先把箱子放到了門口的角落上,別讓爸媽看到了。
自己要先想想,怎麼處理。
這個時間點,卡的真讓人難受。
明天就是12月30日,元旦假期第一天。
不管是檢察署,還是治安局,同樣也會放假,只會留人值班而已。
要是打電話給東方明,金勝感覺臉上有點掛不住,這剛放過狠話,轉頭又去找人家。
這個時候,金勝想起了林夏。
得把這筆錢先交給對方,進行一個報備。
金勝是一個專業的律師,收取這種來歷不明的錢,可能會涉及的違法犯罪,那是門清。
根據《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律師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接受委託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這還是最輕的,《刑法》中的相關規定更嚴重,甚至進去的可能性都不小。
萬一這筆錢,是詐騙款、賭贓、毒贓等非法所得的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