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對方說是用的現金支付,也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那就得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你朋友就完全不用付任何的費用,把狗給拿回來了。”
“至於有沒有犯罪,那就需要警方去調查後才能知道。”
金勝慢慢的口述,王靜靜飛快的打字,不時還停下來再問一遍。
“呼...終於搞定了,手都給我累抽筋了。”
大姑看到王靜靜在甩著手,忍不住說道:“你剛才為什麼不把手機給金勝,讓他直接發語音過去不是更方便。”
“額.......”
王靜靜的腦門上,垂下了三條黑線,目光有點呆滯的看著大姑。
絕殺。
大姑也沒管她,轉頭看向金勝問道:“小勝,都知道了這個東西是自己的,那為什麼還需要花錢買回來呢?”
金勝雙手攤了一下說道:“法律上規定的,我有什麼辦法。”
“名義上,這一條法律被稱之為‘善意取得制度’。”
“但是在關於‘動產’的司法實踐中,一般叫做‘善意第三人’。”
“就如同剛才我所說的,A從b這裡偷了東西,然後以合理的價格賣給了c,但是c他是完全不知道這個東西是A偷來的。”
“因為c也付出的相應的代價,得到了這件物品,那麼這個c就可以被稱之為‘善意第三人’。”
“所以當b知道了這件東西在c這裡,他也是沒有權利要求歸還的。”
“當然,這個時候c也要證明,他為了得到這件東西,具體付出了何種代價,有什麼憑證之類的。”
“如果沒有辦法證明,就是另一種說法了。”
“那他就有可能是同夥,或者是專門收取一些賊贓進行銷贓的....等等。”
“這也是為了保障那些真正無辜的人。”
“否則,誰還敢去市場上買賣東西,萬一不小心買到了賊贓,不是得財物兩空了。”
“到時候真的沒處說理去。”
“法律它也不是萬能的,總是會有一些空子可以鑽。”
“不過現在倒是好了很多,大家基本上都用微信、或者支付寶來進行支付、轉賬之類的。”
“就連咱們老家菜市場擺攤的阿公阿婆們,都已經跟上時代了,更別說大城市裡了。”
“所以,如果你們平時碰到了那種一定要求現金結算的,超過幾百塊以上的,那就需要注意了。”
金勝這麼一解釋,幾人也都點了點頭,表示理解了。
所以說,不管什麼法律,粗粗一聽,你會覺得不可思議,顛覆三觀。
可一旦用生活中的東西都給你打個比方,你們就能懂了。
否則一大堆的名詞,能把人給搞崩潰。
普法的意義,就在於此。
儘量用最通俗的語言,來給你解釋拗口的法條。
讓大部分的普通人都能知法、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