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說了一下現場的情況之後,金勝轉頭對著外賣小哥安慰道:“你別急,先把自動接單功能關了,然後跟平臺還有客戶解釋一下。”
“就算賠償也沒事,會有人給你買單的,包括你現在無法工作所造成損失。”
“接下來,交給我就行。”
外賣小哥清楚的知道,金勝這是在給他出頭。
當下也沒有問原因,點點頭後,就乾脆利落的掏出手機,按照金勝說的去做了。
還沒等幾分鐘,警方就到了,魔都速度不是蓋的。
“是誰報的警。”
一中一青標準配置,旁邊還跟著兩個輔警。
“是我”
金勝的臉上帶著微笑,迎了上去。
順便還看了一眼兩人胸口的執法記錄儀,已經開著了。
“什麼情況?”
面對帶隊警官的問題,金勝先把詳細的過程說了一遍。
接著用手示意了一下不遠處的監控影片,人群中一直拍著小影片的幾個人,表示證據十足。
或許是警方的到場,保安亭裡一直坐的那個人,此時也出來了。
等金勝解釋完了後,他連忙上前說道:“警官、都是誤會、我們馬上就幫他把鎖開啟。”
說完立馬就對著原先的保安示意了一下。
金勝冷笑了一聲,現在知道出來解決,晚了。
不過金勝也沒有打斷兩人的動作。
等把鎖開啟後,帶隊的警官對著金勝問道:“現在他們已經把鎖給開啟了,可以嗎?”
金勝搖搖頭道:“警官,在你們沒來之前,我已經給過他們機會了,很可惜,他們沒抓住啊!”
“我得讓他們知道,凡事不可太過,否則必定惹禍。”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如果鎖住他人財物並拒不退還,且數額較大,可能會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這輛電動車,是我的當事人維持一家人生計的工具,價格上可能不貴,但是作用上毋庸置疑。”
“另外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強行鎖住他人財物的行為,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要是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可能會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為這個事情,已經引起眾多群眾的圍觀,甚至還有發朋友圈、微博、短影片等等行為。”
“本來類似的事件,就層出不窮,社會上的關注度是相當高的。”
“今天的這件事,無疑又在火上加了一把油,甚至可能會產生連鎖反應,造成外賣騎手群體的共情。”
金勝的一番話,讓帶隊的警官緊緊皺著眉頭,後槽牙都開始疼了。
萬萬沒想到。
在他看來,就這麼普通的一個小糾紛,到了律師的嘴裡,能直接上升到了刑事的高度。
至於那個鎖車的保安,一聽到可能要坐牢,兩條腿早就有點軟了。
早就沒有了剛才的牛逼勁。
“這位同志,你看,咱們就別搞這麼大陣仗了,大家都不容易。”
現在來充當和事佬了,剛才外賣小哥下跪的時候,怎麼不見從保安亭裡面出來。
不是坐得很安穩嗎?
怎麼,現在才知道怕了?
“我們馬上道歉、賠償行不行?”
金勝本身只是一個吃瓜群眾,實在看不下去才站出來義務幫忙的。
此時也轉頭看向了外賣小哥,讓他自己做決定。
旁邊的兩個警官,還有其餘眾人,都同時把目光投了過去。
搞得他很緊張,嘴裡甚至不自覺的嚥了一下口水,好一會才結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