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到了喬麗欣等人的意圖,我的當事人赴約的時候,故意沒拿手機,這才導致對方等人很是憤怒。”
“對我的當事人進行霸凌,並且要求其回去拿手機,以求達到目的。”
“在明確聽到了拒絕之後,更是變本加厲,直接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了毆打。”
“因為對方人多,根本就反抗不了。”
“在被毆打倒地之後,無意間看到了地上的彈簧刀,這才拿起來進行自衛,刺傷了喬麗欣。”
“這一點,檢測報告中,已經證實了兇器的來源。”
“是由三名所謂的證人之一,方嬌帶到學校中的。”
金勝的這番言論更猛,不光還原了當時的情景,還反駁了控方最有力的兩個證據。
兇器與證人證言。
有理有據,壓得公訴人一方,有點啞口無言。
金勝也沒想給對方機會,準備繼續窮追猛打,一舉拿下。
“法官閣下,辯方想要傳召證人楊燕上庭。”
鄧方榮這個檢察官的能力怎麼樣,主審法官很清楚。
畢竟都是一個區的,還是兄弟單位,怎麼可能會沒有打過交道。
倒是金勝這個小年輕,目前所展現出來的能力,讓人有點刮目相看。
主審法官這個時候,朝著公訴席這邊看了過來。
但是鄧方榮正皺著眉頭,快速的看著手中的資料,想要找到反駁金勝的點。
但是很可惜,想了好幾條路徑,除了浪費時間之外,根本走不通。
眼見公訴方沒有反應。
主審法官也只能說道:“同意,請法警帶證人楊燕上庭”。
隨著話音落下,法庭旁邊的側面再次被開啟。
楊燕四下張望了一下,有點怯生生的樣子,慢慢走了進來。
等看到金勝後,心裡也是安定了不少。
“咚....”
“證人,請先介紹一下你的名字,身份。”
這是法庭作證時必要的程式,會由主審法官進行確認後,才可以進行作證,證言具備法律效力。
“我..我叫楊燕,是一名高二的學生,就讀於鵬城第五高階中學。”
由於是未成年人,不需要進行宣誓。
身份審查完畢後,主審法官說道:“身份確認無誤,可以作證。”
“被告代理律師,你可以進行發問了。”
金勝對著主審法官微笑著點了下頭回道:“好的,謝謝法官閣下。”
“楊燕同學,請問,你認識被告溫小柔嗎?”
楊燕點點頭回道:“嗯...我跟她是同一年級的同學,平時有見到過,但是不知道名字。”
“那你認識喬麗欣嗎?”
“認識,高一的時候,我們是同班同學。”
“好的,那麼跟她在一起的另外三人,你熟悉嗎?”
“當然,我永遠都不會忘記她們的嘴臉。”
“可是據我瞭解,她們跟你也不是同班同學,那為什麼會如此熟悉呢?”
金勝的這個問題,就相當於讓楊燕把已經癒合傷口又一次撕開一樣。
畢竟在楊燕的記憶中,一想起喬麗欣幾人的嘴臉,就會想到曾經被她們霸凌的經歷。
哪怕金勝找她上庭作證的時候,就已經提前打過預防針了。
楊燕也做過了心理準備,但這次在這麼多人面前說出自己的經歷,還是很不舒服的。
長長撥出一口氣後,楊燕才開始緩緩講述了起來。
“因為她們,在高一的時候,就開始對我進行霸凌,搶我的生活費。一直持續到第二個學期結束之前。”
“我去找老師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