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可以從爛蘋果的籽中提取出氰化氫。
根據旁邊鄰居的口供裡,在受害人死亡前一天,他親眼看到了兩人在門口,有過很激烈的爭吵。
好像是因為借錢的事情。
警方也在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裡,證實了這一點。
葉凡因為交了一個女朋友,不光刷爆了自己的信用卡,甚至還借了不少的網貸,可以說已經山窮水盡了。
(極品舔狗)
就連水果店,因為沒有錢進貨,也馬上就要倒閉了。
這才會想找自己的親舅舅,就是受害者張志借錢。
在證據一欄中,包括了影片截圖,鄰居口供,指紋對比....
但是奇怪的是,在葉凡的口供上,卻沒有承認犯罪,堅持自己是冤枉的。
可是卻解釋不了,為什麼自己的家中有氰化氫,上面還有自己的指紋。
另外還有張志的死因,一個有毒的西瓜。
正是自己親手從店裡挑出來,提過去的。
更加百口莫辯。
在一審中,雖然沒有葉凡的認罪口供輔助,但作案動機、兇器、時間點、全都指向了葉凡就是實施的犯罪行為。
合議庭一致裁定,犯罪事實成立。
因為認罪態度惡劣,且拒不配合,這才判了個死緩。
...........
“難搞啊!”
金勝看完所有的資料之後,也忍不住搖了搖頭。
不過認輸不是他的性格。
越難的案子,金勝鬥志越強。
只要委託人堅持沒有犯罪,沒道理作為他的律師會放棄。
仔細思考了一會後,金勝也是在其中發現了一個盲點,報案人到底是誰?
為什麼警方也好,檢方也好,都沒有在卷宗上面註明。
按理說,報案人的第一手口供,也是非常重要的。
難道是被忽略了?
又或者是故意為之?
“還是等見過了當事人再說吧!畢竟現在沒有簽訂委託書,一切都還是未知.....”
金勝合上了手中的案卷,自言自語的說道。
看了一眼時間,已經是下午三點了,還來得及。
金勝也是立馬起身,整理了一番資料,準備去看守所遞交一下會見當事人的申請。
“哎....”
要知道,這些活一般都是實習生或者助理乾的。
可謂是必經之路啊!
搞得金勝也有點分裂。
一個記憶裡,已經十幾年沒幹過這個活了。
原身在離職前,才剛幹過。
相當的矛盾。
不過眼下,只能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了。
跟陳正打了個招呼後,金勝也是收拾好心態,出門坐地鐵往看守所趕去。
“呵.....”
看著風風火火的金勝,陳正在後面也是露出了笑容,點了點頭。
只是這一場面,一門心思撲在案子上的金勝,當然沒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