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回到辦公室後,林夏更是一根接著一根的抽著煙。
眼下只能希望儘快找到真兇,讓自己能減輕一點處罰了。
“咳......”
被動吸了不少二手菸的金勝,剛想張口說話,就被嗆了一口。
“不好意思,我們幹刑警的,就好這一口,不然沒精神。”
林夏直接把煙掐掉之後,還順便把旁邊的小窗戶給開啟通了一下風。
過了好一會,房間內的空氣才清新了很多。
“林警官,事情發生了這麼久,很多線索的時效性也早就已經過了。”
“倒是葉凡跟我說過幾個情況,我覺得你可以從這方面入手。”
林夏眼睛一亮,“你說。”
“葉凡的舅舅,就是死者張志,幾年前就已經跟他老婆姚倩開始談離婚了,甚至分居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直到現在都沒有離成。”
“上午我去過死者的小區,本來是打聽幾個人的,但是無意中發現,姚倩在葉凡走後,去過死者家裡。”
“更是聽說,張志的遺產,目前全都已經被姚倩給繼承了。”
“還有葉凡的女朋友,李小曼。她在出事之前沒多久,到過葉凡家裡,甚至住了一晚上。”
“在葉凡入獄之後沒多久,她的女兒就進行了手術。”
“據我所知,先天性心臟病的手術費,那可是相當不菲的。”
“這要是沒有足夠的財力支援,怎麼可能?”
金勝的這些話,讓林夏聽後覺得很有道理。
像這種有預謀的殺人案,動機無非就是那麼幾個。
利益、情愛、憤恨.....
(心理變態的那種,喜歡玩隨機、報復社會)
眼下金勝說的這兩個女人,至少給自己提供了一定的破案思路。
..........
時間已經不早了,金勝告別了林夏之後,就從治安局出來了。
畢竟自己只是一個律師,所要做的工作只是幫委託人打贏官司。
至於破案,那是警方的事情。
當然,作為一名熱心市民,在適當的時候,肯定會義不容辭的提供協助的。
現在金勝已經找到了兩個疑點,可以說已經相當不錯了。
刑事跟民事最大的區別,就是在舉證這一塊。
民事訴訟中,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和被告都負有舉證責任?。
刑事訴訟中,應當由控方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方不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因為履行控訴職能的機關(檢察署和警方)具有強大的偵查能力,可以動用國家權力去收集證據。
相比之下,當事人收集證據的方法受到很多限制,收集證據的能力較弱?,基本上只能靠律師。
故此,對於金勝來說,找到控方證據中的漏洞,提出質疑就行。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畢竟是自己的第一個案子,金勝還是想努力做到萬無一失,一炮而響最好。
不過眼下,金勝還是先去祭了一下自己的五臟廟,接著回家睡覺。
...........
金勝走後,林夏沒有回家,而是重新對葉凡的卷宗看了起來。
並且結合了金勝下午說的各種資訊,開始了細緻的分析。
對於一個老刑警來說,讓犯罪份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玩套路,丟個替罪羊出來,然後逍遙法外,那是絕對不可能原諒的。
不光是對方,更是不能原諒自己。
這是一個刑警最基本的信仰。
林夏就是這麼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