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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真敢說呀!

“公訴機關認為,死者的死因固然存疑,但是不可否認,這與被告人當時制止時,過度的使用武力,是分不開的。”

“是具有因果關係的。”

“因此造成的後果,是嚴重的,是明顯超出了‘正當防衛’標準的。”

“故此,請求法庭維持原判。”

東方明做的最後陳述,雖然比較簡短,但說的還是有板有眼的。

能力不差。

主審法官聽完後,心裡也是微微點了一下頭。

接著看向金勝這邊。

“被告辯護律師,你可以開始了。”

“好的,法官閣下。”

金勝沒有去看準備好的資料,直接開始脫稿。

“尊敬的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正如公訴人一開始所說的,是一個服過5年兵役的退伍老兵。”

“他的骨子裡深深的銘刻著軍人特有的信仰,保家衛國。”

“但是今天,卻以被告的身份出現在這裡,是因為什麼?”

“是因為在面對一個非法進入自己家中實施盜竊,被發現後,甚至還傷害了自己妻兒的罪犯,他站出來進行了制止?”

“就因為制止,他被認定為‘防衛過當’,除了受到法律的處罰之外,還得承擔高額的賠償。”

“那麼,我不禁想要問一個問題。”

“以後,如果其他人遇到,跟我的當事人類似的情況,該怎麼辦?”

“是不是就應該放任這樣的不法侵害行為繼續,選擇明哲保身呢?”

“就算,有人選擇制止,難道還要問一問對方有沒有生病?”

“還要考慮制止的行為,會不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這簡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另外,在我當事人的這個案子裡,警方在幹些什麼,公訴機關在幹些什麼?”

“他們在一個勁的,朝著怎麼去證明我的當事人有罪的方向去調查。”

“而不是調查所有的可能性。”

“他們甚至忘記了,死者在死亡前正在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而我的當事人僅僅只是在制止這種行為。”

“以至於到最後,甚至連屍檢都沒有進行。”

“難道就因為家屬的強烈反對?”

“就因為法醫已經明確了死亡原因?”

“他們有沒有認真的思考過,家屬為什麼會如此強烈的反對?”

“那是因為家屬清楚的知道,死者從小就患有癲癇的症狀。”

“他們在害怕,害怕事情會如他們所想,這純粹只是一個意外。”

“在最後,我想引用一句話來結束我此次的發言。”

“法,絕對不能向不法讓步。”

“這是身為一個法律工作者,一直以來所堅守的原則所在。”

“在此,我懇請法庭,判處我方當事人無罪,當庭釋放。”

金勝的發言可謂是振聾發聵,感染力極強。

就連旁聽席上,都有兩個人忍不住最後跟著喊了一聲“好”。

不過幸好,主審法官沒有在意。

只不過看向金勝的眼神中,帶著一絲的深意。

確實,金勝的這番話裡夾帶了不少的私貨,除了法院,連公檢都帶上了。

估計等案子結束後,有不少人要受處分了。

罪名就是失職失察。

這以後要想進步,除非有個地位極高的老師或者老丈人了。

否則基本上一眼能看到頭。

“咚....”

“現在休庭30分鐘,合議庭會在評議後進行宣判。”

錘子的再一次敲響,證明案子已經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