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更多的證據方面,金勝準備遲點再說。
因為開庭之前,林夏就已經打了一個電話過來說過了。
儘量先拖延時間,市治安總局、市紀委和檢察署反瀆職侵權部門,已經在和幾個大領導聯合開會進行討論了。
到時候,林夏會發資訊提醒金勝。
“啪”
李剛這個時候,敲響了法槌。
“雙方均已陳述完畢,現在進入質證環節。”
“公訴方,對於申訴方律師所提出的兩點,請問你有什麼想要反駁的嗎?”
東方明早就已經看到了金勝的申述書,心裡也早就打好了草稿,知道怎麼應對和反駁。
“有的,法官閣下。”
“由於這是一個故意殺人案,當時在受害者小區內,造成的影響也是相當的惡劣。”
“所以,警方在鎖定了嫌疑人,得到了確切的證據之後。”
“為了儘快給受害者家屬一個公道,同時消除一些恐慌。”
“這才決定快速結案,並移交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警方當時蒐集到的證據中,包含有兇手指紋的兇器,沾有受害人血液的衣物,還有目擊者的口供。”
“據警方的記錄,沾有受害人血液的衣物,正是在抓捕嫌疑人的時候,從他身上所穿的外套上提取的。”
“可以說,是直接抓了個現行。”
“基於《刑事訴訟法》中重證據,輕口供的基本原則,我們公訴機關在嚴格審查過後,啟動了快速程式,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這一點,從法院的一審、二審中均有體現。”
“所以,申訴方在申訴書中所提的兩點,均不能改變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
東方明的一番話,說的有理有據,水平不錯。
庭審現場中,估計除了金勝之外,其他人都會表示認同吧!
就連主審法官李剛,裝都已經不想裝了,臉上直接都帶上了一絲微笑。
“申訴方,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有的。”
金勝首先找出了外賣平臺所提供的證據,至於殺手鐧,肯定得放到後面。
“法官閣下,受害人林嬌死亡的原因,經過法醫的鑑定,是被利器捅破了腹部內臟器官,造成了大量的出血,從而導致死亡。”
“具體的死亡時間點,是在案發當晚的11點30分。”
“經過醫學專家,法醫的共同認定,按照受害者當時的受傷情況,以及出血量,差不多需要14至17分鐘之後,才會死亡。”
“我們取一個平均值,15分鐘。”
“那麼兇手,至少需要在11點15分對受害者進行施暴。”
“然而我的當事人姜非凡,只是一個普通的外賣騎手。”
“我手裡有兩份記錄,第一份是從姜非凡本人的騎手後臺上所調取的接單記錄,上面很清楚的記錄了,他在當晚的10點45分,接到了林嬌所下的外賣訂單。””
“至於這另外一份,是外賣平臺所提供的,當晚的實時定位監控。”
“上面清楚的顯示了11點15分鐘的時候,姜非凡距離案發地,還有足足兩條街,所以根本不可能具備作案時間。”
金勝說完後,同時把兩份報告,全都交給了書記員。
李剛聽完之後,心情很明顯有點不太好的樣子,眉頭有點微皺。
東方明這個時候舉手了。
李剛看到後,也是眼睛一亮,連忙示意對方說話。
“法官閣下,申述方應當在提交申述書的同時,就應該同時提交這兩份證明檔案。”
“現在突然提交,對於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