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辯論結束,現在雙方做最後的陳訴。”
“公訴方”
聽到主審法官q他,鄧方榮整理了一下心緒,開始站起來進行發言。
“法官閣下,辯方目前為止所提出的所有證據、論點,只是佐證了喬麗欣等人的霸凌行為。”
“不可否認,喬麗欣等人具有犯罪的嫌疑。”
“但還是無法切實證明當時在案發現場,被告處於何種情況之下。”
“我方的觀點很明確,證據充分。”
“無論是兇器、還是被告本人所做的筆錄,都承認了刺傷喬麗欣的事實。”
“因此,公訴方提請合議庭,依據事實,判處被告罪名成立。”
金勝心裡暗歎一聲,老薑果然很辣。
我就是盯著你沒有實質性證據這一點來打。
你能奈我何?
這算是一招鮮,吃遍天嗎?
主審法官在聽完了鄧方榮的陳述之後,看向了金勝。
“被告方,你可以進行陳述了。”
“好的”
金勝在心裡早就已經打好了腹稿,沒有證據又能怎麼樣?
你看我怎麼表演就完了。
“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只是一個未成年的少女。”
“從小到大的經歷中,甚至連跟人吵架、紅臉的行為都基本上沒有。”
“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絕路,根本不可能會傷人。”
“在一系列的證據中,全都證明了喬麗欣等四人,長期在學校對同學進行霸凌、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
“包括但不僅限於我的當事人。”
“正如公訴方剛才提到的,警方所做的筆錄。”
“我的當事人已經明確的說明了當時的情況,是在喬麗欣等人的毆打之下,才下意識的進行了反抗行為。”
“公訴人剛才所說的犯罪事實,到底是什麼呢?”
“事實就是以喬麗欣為首的幾個同學,在一整個學期中,經常性對你霸凌、以折磨你取樂,每每過幾天就會搶你錢的人,還繼續對你施暴?”
“難道我們聽過的案例中,關於校園霸凌的這一塊,還少嗎?”
“那為什麼會這樣?”
“我的當事人,以及楊燕同學,已經生動的為我們解答了所有的疑惑。”
“作為一個學生,我們受到了欺負,應該去找誰呢?”
“第一反應肯定是老師,但是結果呢?”
“有用嗎?”
“我的當事人,不正是這樣的情況嗎?”
“喬麗欣等人,為什麼在老師談話之後,還會繼續?”
“是無所畏懼,還是有所依仗?”
“警方的調查中,根本就沒有提到,我的當事人在做筆錄的時候,身上帶著各種被毆打過後的淤痕。”
“甚至警方移送的證據中,連兇器的檢測報告都沒有。”
“就粗暴的直接認定了一切。”
“如果身為執法者,都不能公正、公平的對待所有人,那麼還能指望誰呢?”
“難道就像今天這樣?”
“就因為反抗霸凌、敲詐勒索這種違法行為,而受到處罰?”
“在此,我不禁想問問公訴人,真要是想蓄意傷人,為什麼不自己帶上彈簧刀?”
“你們考慮過這個問題嗎?”
“你們沒有。”
“合議庭的各位法官閣下,在此,我懇請你們,判我的當事人無罪,讓她能夠重返校園,繼續她的青春。”
“謝謝......”
金勝的總結中,夾帶了不少的私貨,除了給警方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