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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林夏的信仰

兩人回到辦公室後,林夏更是一根接著一根的抽著煙。

眼下只能希望儘快找到真兇,讓自己能減輕一點處罰了。

“咳......”

被動吸了不少二手菸的金勝,剛想張口說話,就被嗆了一口。

“不好意思,我們幹刑警的,就好這一口,不然沒精神。”

林夏直接把煙掐掉之後,還順便把旁邊的小窗戶給開啟通了一下風。

過了好一會,房間內的空氣才清新了很多。

“林警官,事情發生了這麼久,很多線索的時效性也早就已經過了。”

“倒是葉凡跟我說過幾個情況,我覺得你可以從這方面入手。”

林夏眼睛一亮,“你說。”

“葉凡的舅舅,就是死者張志,幾年前就已經跟他老婆姚倩開始談離婚了,甚至分居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直到現在都沒有離成。”

“上午我去過死者的小區,本來是打聽幾個人的,但是無意中發現,姚倩在葉凡走後,去過死者家裡。”

“更是聽說,張志的遺產,目前全都已經被姚倩給繼承了。”

“還有葉凡的女朋友,李小曼。她在出事之前沒多久,到過葉凡家裡,甚至住了一晚上。”

“在葉凡入獄之後沒多久,她的女兒就進行了手術。”

“據我所知,先天性心臟病的手術費,那可是相當不菲的。”

“這要是沒有足夠的財力支援,怎麼可能?”

金勝的這些話,讓林夏聽後覺得很有道理。

像這種有預謀的殺人案,動機無非就是那麼幾個。

利益、情愛、憤恨.....

(心理變態的那種,喜歡玩隨機、報復社會)

眼下金勝說的這兩個女人,至少給自己提供了一定的破案思路。

..........

時間已經不早了,金勝告別了林夏之後,就從治安局出來了。

畢竟自己只是一個律師,所要做的工作只是幫委託人打贏官司。

至於破案,那是警方的事情。

當然,作為一名熱心市民,在適當的時候,肯定會義不容辭的提供協助的。

現在金勝已經找到了兩個疑點,可以說已經相當不錯了。

刑事跟民事最大的區別,就是在舉證這一塊。

民事訴訟中,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和被告都負有舉證責任?。

刑事訴訟中,應當由控方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方不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因為履行控訴職能的機關(檢察署和警方)具有強大的偵查能力,可以動用國家權力去收集證據。

相比之下,當事人收集證據的方法受到很多限制,收集證據的能力較弱?,基本上只能靠律師。

故此,對於金勝來說,找到控方證據中的漏洞,提出質疑就行。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畢竟是自己的第一個案子,金勝還是想努力做到萬無一失,一炮而響最好。

不過眼下,金勝還是先去祭了一下自己的五臟廟,接著回家睡覺。

...........

金勝走後,林夏沒有回家,而是重新對葉凡的卷宗看了起來。

並且結合了金勝下午說的各種資訊,開始了細緻的分析。

對於一個老刑警來說,讓犯罪份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玩套路,丟個替罪羊出來,然後逍遙法外,那是絕對不可能原諒的。

不光是對方,更是不能原諒自己。

這是一個刑警最基本的信仰。

林夏就是這麼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