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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交鋒

第一站,金勝直接來了區檢察署。

在樓下大廳登記過後,這才見到了負責這個案子的檢察官——鄧方榮。

“你好,鄧檢察官,我是溫小柔的代理律師,金勝。”

“哦...你找我想要說什麼?”

眼前這位頭髮半白、戴著厚厚眼鏡的檢察官,看上去年紀已經不小了。

但相對而言,經驗絕對豐富。

俗話不是說了嗎?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雖然對方沒有啥好臉色,但是金勝的臉上還是保持著微笑。

“哦,我想問一下,兇器上的指紋,為何警方沒有提取,或者說沒有檢驗呢?”

鄧方榮斜著眼瞟了一下金勝說道:“你的當事人自己都已經指認過兇器了,另外也承認了犯罪事實,還有檢驗的必要嗎?”

金勝差點給整笑了,這是明擺著告訴自己,都沒有經過法院的審判,檢察院跟警方直接都定好罪了嗎?

另外,這算是堵死了自己的無罪辯護路徑了嗎?

“不好意思,鄧檢察官,我方想申請對兇器進行詳細的檢驗,包括但並不限於兇器的出處、指紋等等.....”

“這是我方的權利。”

聽完金勝的話後,鄧方榮的眉頭直接皺了起來。

這是擺明了在質疑警方的調查結果啊!

“這位律師,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當然,我很清楚。”

鄧方榮冷笑了一下,這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

不過根據《律師法》,對方確實可以向檢察署申請調取、檢驗相關的證據。

“好,你直接去治安局吧!我會通知那邊的。”

“要是沒事的話,你可以離開了,我還有很多事要處理。”

好傢伙,這都開始直接趕人了。

看來兩人也沒必要繼續談下去了。

“鄧檢察官,那就不打擾你工作了,再見。”

金勝臨走的時候,還非常有禮貌的道了個別。

這叫涵養。

..........

出了檢察署,金勝也是直奔區治安局。

畢竟要去學校實地走訪,調取監控的話,還是需要治安局開具的證明檔案的。

律師證沒用,人家絕對不會配合你。

兩個部門離的不遠,十五分鐘左右的時間,就到了。

金勝也不由得感嘆,還是有專車好,去哪說一聲就行。

同樣登記過後,金勝才進到了局裡。

二樓刑事偵查大隊。

金勝找到了主辦警官柳平東。

“柳警官,你好,我是溫小柔的委託律師。”

“哦,剛才鄧檢來過電話了,我正準備去證物室拿兇器去檢驗,你可以跟著我一起盯著。”

說完也不等金勝回話,直接轉身就走。

金勝嘴角有點抽抽,怨念很大啊!

真的是搞不懂。

這一個個的,要是心裡沒鬼,至於嗎?

既然如此,那就別怪自己了。

金勝乾脆保持沉默,徑直跟了上去。

一路從證物室到法醫檢驗中心,沒有出現絲毫意外。

剛回到辦公室,柳平東就有點不耐煩的問道:“好了,我要忙案子了,這位律師,你還有事嗎?”

“哦,我還想去學校調取一下案發前一個月的監控,實地走訪一下,需要柳警官幫忙開個取證的條子。”

柳平東的眉頭皺了皺,沒辦法,這是人家的權利。

自己真要是不配合,吃到一個律師的投訴就有點難受了。

監控影片的話,按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