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一件經歷了一審、二審的刑事案,如今再審,對於公訴人一方,天然是具有很大優勢的。
要知道,按照以往的案例,像這樣的案子,維持原判的機率高達99.99%,這是歷史得出的結論。
金勝上一次能贏,完全是走了狗屎運。
主要還是案子本來就是個被人為陷害的冤案,否則要翻案,壓根沒戲。
國內的法律雖然與“普通法”、“英美法系”不同,但“司法慣例”這一塊,還是比較普遍的。
有些判罰案例,在主審法官最後的裁決中,還是會起到比較大的作用。
這就聯絡上了大家所說的維權難。
需要花費的時間久不說,精力、財力、同樣也是佔據了很大一方面。
多的就不說了,免得被關注。
............
上午10點40分,金勝帶著張琴來了看守所。
這個時間點確實比較尷尬,都快臨近中午了。
主要還是城市太大了,花費在路上的時間太久。
在填完接見申請表後,兩人就被帶到了會見室裡等待了。
等了差不多20分鐘左右,一個身材高大,剃著標準寸頭的男人,在一個獄警的押送下,進來了。
這應該就是白億榮了。
金勝從陳漢生的口中聽到過,他當過5年的兵。
就算此時已經坐了一年的牢了,雙眼看上去還是比較有神的。
“白先生,我是您母親委託的律師,我叫金勝,這位是我的同事,張琴。”
“前段時間,我母親來看我的時候,就跟我說過了,她相信,你一定能幫我走出這裡。”
白億榮的聲音很有特色,磁性中帶著點沙啞。
金勝聞言也是微微一笑,對方願意配合,就是一個好的開始。
“你收到通知了嗎?你的案子會在半個月後再次開庭審理。”
“嗯...今天上午的時候,管教已經讓我簽過確認書了。”
“那就好,接下來這段時間,你就好好的放鬆心態就行。”
“我知道了。”
閒話聊完後,金勝拿出紙筆,開始了正式的問詢。
“案發時大致的情況,我已經看過了警方做的筆錄,上面有提到過,死者嚴勇被你制住的時候,有說過一句話是嗎?”
“對,他當時威脅我,讓我放了他,否則以後小心我的老婆孩子。”
金勝點點頭,看起了庭審的記錄,上面確實有提到過這一點。
但是被公訴人認為,嚴勇當時為了脫身,只是情緒激動之下的口嗨。
另外,法律法規上面有明確規定,口頭威脅不屬於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接著還拿出了嚴勇以往的案底,上面只有盜竊記錄而沒有傷人的記錄。
一審、二審的法官都認可了這一點。
從而認定,嚴勇當時入室的行為只是盜竊,而不是搶劫。
白億榮存在明顯防衛過當行為。
一審判了7年,屬於頂格判罰。
給出的原因,是當時白億榮在控制住了嚴勇之後,仍然保持壓迫頸部的狀態,這是毫無必要的。
甚至因為嚴勇的口頭威脅,不排除白億榮產生報復心態,加重壓迫的力道,從而造成嚴勇死亡。
二審認為,一審的判決中,基礎事實部分是成立的,但考慮到當時死者處於違法行為當中,故而改判5年。
白億榮當時提出對方這個威脅的話,本意可能是為了脫罪,沒想到反而被公訴方拿過去當成了武器。
金勝明白,當時的辯護律師,可能從一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