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其餘人都是輕傷。
在周圍熱心群眾的幫助下,被順利救出。
警方和醫護人員及時趕到,並送醫救治。
但救護車在開往醫院途中,一輛私家車在明確的聽到救護車鳴笛示警的情況下,仍舊沒有做出任何的避讓行為。
期間,救護車好幾次想要超車,由於交通狀況不允許,無法完成。
甚至在紅綠燈變換期間,在綠燈還有6秒的情況下,不繼續行駛。
整個過程持續了20分鐘左右。
到達醫院後,由於錯過了搶救的黃金時間,宣告不治。
司法鑑定機關出具的死因鑑定報告顯示,是由於強烈的撞擊,導致肋骨斷裂,刺穿肺部,形成體內大出血死亡。
屍檢報告也支援了這一觀點。
隨後,交警部門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對那名私家車主韓再興,也進行了處罰。
罰款200元,並記3分。
又因為情節嚴重,追加了500元罰款,拘留7天。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屬於違法行為。
但高文傑並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他認為,就是因為韓再興的故意不避讓,這才造成了自己妻子,沒有得到及時的救治而死亡。
隨後,向警方提起過複議、抗訴,但沒用。
韓再興自己給出的解釋中,是說在車輛行駛過程中,他並沒有違反任何交通規則,在救護車超車的過程中也沒有故意阻擋的行為。
只是由於處在放假期間,路上車輛過多,救護車自己無法完成超車而已。
故此,不構成其它違法行為。
警方對此也毫無辦法。
資料裡面,還有高文傑自己收集的一系列證據,包括幾個道路的監控影片,救護車的行駛記錄儀...等等。
很快,金勝就已經把基礎資料全給看完了。
“部長,咱們委託人的要求是什麼?”
“越重越好,上不封頂。”
金勝聞言苦笑著搖了搖頭,這不好搞啊!
全國都沒這樣的先例。
如果說這個車禍是由他造成的,接著他又阻礙救援,那還好說。
人家安安分分的開車行駛在路上,又沒違反交通規則。
兩人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啊!
你可以說他道德上有問題,但不能說他犯罪吧!
這不扯淡嗎?
不過眼下還有幾段監控影片沒有看,金勝也沒有妄下結論。
但是大機率沒啥用。
否則警方也不是吃乾飯的。
“部長,這個案子您應該也是看過了,就算咱們接手並且找出了能打的點,法院也不一定會受理。”
“更何況,輿論的壓力,您考慮過沒有。”
“全國有多少私家車主。”
“同型別的事情肯定有發生,但判罰的案例,您有看到過嗎?”
“很有可能,咱們律所都會受到不小的影響,得不償失啊!”
金勝說的這些,鐵軍不是沒有考慮過。
能成為一家頂級律所的高層,哪一個不是精英,要是再進化一步,人精都有可能。
但這個委託人高文傑,身份有點特殊,鐵軍沒法直接拒絕。
“你再回去仔細研究一下再說吧!”
“要是實在不行,我再跟對方溝通一下。”
看到鐵軍還在堅持,金勝只能無奈的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