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番話,聽得記者小姐姐直點頭。
就連旁邊舉著攝影機的小哥,也晃了一下鏡頭,表示很有道理。
好幾個不知不覺被吸引過來的,同樣非常贊同。
倒是不遠處的盧晨,看向金勝的眼中閃過一絲銳利,眉頭微微皺了一下。
他估計猜到了金勝現在說這番話的用意。
一旦造成輿論壓力過大,被合議庭的法官注意到,那結果就懸了。
反倒是那個中年人的嘴角,露出了一絲笑意。
還是同一陣營的靠譜,知道幫忙打輔助。
這時候,金勝也繼續說道:“在這裡,我也想向大家普個法。”
“很多駕駛員朋友應該都知道,在駕駛證考試的科目一中就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
“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並且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這樣的規定確保了救護車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快速到達目的地,為病患提供及時的醫療救助。”
“然而,當救護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則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並且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這個條例的意思很明確,就是當你聽到“烏拉烏拉”的聲音,或者看到紅藍燈光一閃一閃快速行駛過來的時候,你需要主動去避開它,讓它先走。”
“如果沒有聽到,那你就別去管它,一點事都不會有。”
“好了,我還有事要忙,就到這吧!”
金勝雙手合十,對著周圍告罪了一下後,就趕緊帶著幾個小夥伴閃人。
自己已經說的夠多了,不能再繼續說下去了。
“金律師,能不能留個聯絡方式.......”
“金律師,我還有問題.........”
“金律師,你目前有沒有...........”
看到金勝想跑路,記者們哪裡肯放過。
一邊圍上來,一邊喊著各種問題。
還有想要上手的。
金勝眼看不對,手上稍稍用力,一撥、一甩、一推,太極的發力技巧用得賊溜。
很快就殺出了重圍,快速上車走人。
直到上了馬路,這才鬆了一口氣。
這時,坐在副駕駛的張琴有點擔心的問道:“金律,你剛才這麼說沒事嗎?會不會有引導輿論的嫌疑。”
作為一個專業的律師,金勝怎麼可能會犯這麼低階的錯誤。
“你好好回憶一下,我有說過涉及本案的判罰輕重之類的嗎?”
張琴仔細的想了想後,緩緩搖了搖頭。
金勝接著問道:“《律師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等法律規範中,我犯了哪一條。”
“有首歌怎麼唱的,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會變成美好的人間。”
“我只是在憧憬美好未來而已。”
這就叫大家心裡都清楚你說的含義,但話裡的內容全都不相干。
簡單歸納:你能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