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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小欣欣。

今天大家到河邊去玩,山裡的河水很清澈,河裡的水都是山上的雪水彙集而成,即使是夏天也是冰冷徹骨,小傢伙吵著要玩水,可一下水就跳了起來,再也不敢下去了。

李超決定試試自己能不能放電,電幾條魚上來。想著昨天的情形,醞釀了半天情緒,放在水裡的手都凍紅了也沒啥效果,只好用帶來的漁網抓起了魚,忙碌了半天,收穫不小,眼看中午了,大家在河邊把帶來的熟食拿了出來對付了一頓,一直玩到下午,這才盡興而歸。

晚上當然是酥炸小魚了,這可是今天的戰利品,李超自告奮勇的去炸小魚。

把小魚的腸子、魚鱗去掉,清洗乾淨,放在盆子裡;加上鹽、薑片和一點料酒醃了一小時左右;又敲了個雞蛋在碗裡,和澱粉調勻了放在一邊。

油放鍋裡燒熱了,撈起小魚在碗裡打個滾,放油鍋裡炸,炸得金黃金黃的,還沒炸幾條,聞著香味小傢伙就往灶邊湊,李超趕緊拿個小碗,把炸好的小魚裝碗裡端給小傢伙,這才把這個小饞貓打發走,要是不小心油濺到身上可不得了。炸了一大碗金黃的小魚,李超把掌勺的大任交了出來。

不多久,嫂子把晚飯端了出來,乳白色的小魚湯,裡面放了嫂子在河邊採摘的新鮮野菜,聞著都流口水,還有昨天的蘑菇炒肉片,加上回來的時候在鎮上買的菜,滿滿地一大桌,大傢伙吃得是熱火朝天。

王超端著啤酒,一邊喝一邊和女兒戰鬥——搶魚吃,看得李超跟嫂子興趣大增,趕緊加入戰鬥,等到大家都吃不下了,嫂子笑道:“剛才搶得那麼兇,怎麼都不吃啦,這不是還有嗎”。王超只是笑,小欣欣則是一溜煙躲到房間喂她的小松鼠去了。

隨後兩天,李超帶著大哥一家在山裡亂竄,第四天的時候還抓了兩隻野雞——大小兩個超哥在一叢竹子裡面堵住了幾隻野雞,於是,四個人手忙腳亂,終於抓住了兩隻,其餘的都跑掉了。

抓野雞的過程中,他手裡的那隻野雞本來都逃掉了,李超的手指堪堪摸到野雞的腳,眼看捉不住了,心裡一著急,突然,野雞自己就掉到地上了,李超一把按住口吐白沫的野雞,心想,一定是我的手把野雞給麻翻的,真的能放電!

看大哥一家人還在圍追堵截,沒注意到自己這邊,李超把野雞整理了一下,弄了根草繩拴住,這才上去幫忙,自己的手能放電的事情最好只有自己一個人知道,李超可不想被當做小白鼠被研究。

晚上當然又是分享今天的戰利品了,因為人不多,還特意留下一隻準備回去再吃,乘著等飯吃的工夫,李超把漂亮的野雞毛給小丫頭做了一個毽子,喜得小丫頭直說叔叔比爸爸好。

鬱悶的大超哥一個人跑了,他去小賣部買酒去了。結果,晚飯的時候小超哥被大超哥在酒桌上灌了兩杯白酒,暈頭暈腦地栽到床上就睡著了,大超哥哈哈大笑被兩美女好一頓批判。

半夜,李超是被渴醒的,爬起來喝了點水,李超第一次喝白酒,也沒覺得頭痛,想起今天沒有充電,他拿出了變壓器,也不睡覺了,坐在床上一邊給自己充電一邊慢慢地感受著電流。

可能是第一次心無旁騖的原因,逐漸地,李超有了一點覺悟,取下變壓器,翻出了一個手電筒擰開,把燈泡去了出來,兩手按了上去,他驚喜地發現,燈泡亮了起來,不過燈泡不是很亮,

李超估摸著自己的電流連2伏都不到,那自己白天為什麼能把野雞給電到呢,多半是因為當時心裡著急的原因。怎樣才能自己控制電流的大小,李超沒有一點頭緒,他也不去費那個腦筋,給自己充上電,關了燈,繼續睡大覺。

第二天起床,王超說:“小超,我們都玩了好幾天了,咱明天該回去了,畢竟店裡還是得去看看,你可以在家多玩幾天,玩夠了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