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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來,過年時送你們存摺,現在送給你們,就算我對譚麗和您二老的一個保證。我保證會給她們提供優越的生活條件,包括她們的每一位家人。”

譚麗父親安心的笑了,把兩捆錢推還給李剛:

“好了,我相信你有這個能力,也就放心了。這錢我還用不著,以後用錢時再找你們要,難道到那時你們會不給我嗎?”說罷笑了起來。

李剛道:“初一那天請二老到我家與我父母見個面,大家一起過節熱鬧,這錢就讓譚麗為你們存起來,花用也方便。”把錢留下,告辭出來。

他以前去過杜麗萍家,不用帶路自己走了去。

杜麗萍父母都是搞科研的,是國家級研究所的研究員,住著一個獨立小院的西式小洋樓。李剛敲門進去,問了杜伯伯,伯母好。坐下來,先聽他們怎樣說。

杜麗萍父母都認識李剛,說話也顯得隨便些。

杜麗萍父親開口道:

“聽小屏說你要和她們六個女孩子一起生活,練什麼高深功法,你小子不知從那裡學了一些江湖巫術,騙騙無知俗人也就罷了,在我們面前休想裝神弄鬼。我們是社會主義社會,不能允許你搞封建社會‘妻妾成群’那一套,你不過是個小初中生而已,又不是哪個王國的王公大臣,娶那麼多妻子不怕折壽嗎?”

這一頓教訓加臭損,把李剛罵了個狗血淋頭,暈頭轉向。

李剛穩了穩情緒,平靜的說道:

“我要和她們生活在一起,是因為我愛她們,她們也愛我,我不是憑社會地位和財富強迫她們順從。法律的制定,是限制社會的不公平現象,以免弱勢人群遭受不公平待遇。我們之間你情我願,有互相愛戀的基礎,對社會也沒有危害。現今的法律對於那些對社會沒有損害,但和法律條文相悖的現象是本著‘不告訴,不受理’的原則處理,只有那些對社會造成較大損害的犯罪行為才進行‘公訴’。只要無人控告我們,我們就不會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也有不合情理的地方,它強制推行是為杜絕有人以這樣那樣的藉口而侵犯他人的利益。只要我們不傷害他人的利益,一起生活又有何不可?

至於我們修煉的東西,並不是如杜伯伯所說是騙人的巫術,也不是裝神弄鬼,而是我們還沒有掌握的更高階的科學,需要我們逐漸學習和認識,不能說我們不懂的東西就是不科學的,難道我們現在所掌握的科學技術就是終極的嗎?科技就此不再發展了嗎?如果是這樣,你們又搞什麼研究,只要把一切自然現象往已經掌握的科技框子裡一套就行了,套進去的就是科學的,套不進去的都是不科學的,或如杜伯伯所說是巫術,是裝神弄鬼。”

杜麗萍回來了,見兩人辯論不休,也插不了話,坐在一旁靜靜聽著。

杜伯伯聽完李剛一番‘高論’,只覺得李剛在強詞奪理,便嘲諷的道:

“聽你這麼說,你小子倒像是社會和科學的先行者,不知掌握了什麼超前的科技手段,敢在我面前大言不慚。”

“我想提幾個問題向杜伯伯請教:

第一,一個人從生到死,是個新陳代謝的過程,從青春到衰老,是因為身體細胞新生速度逐漸慢於死亡的速度,人就衰老死亡。如果有一種方法或技術使人體細胞永遠保持新生速度等於衰老速度,那麼是否就可以長壽不老呢?

第二,常識告訴我們,一個人的體能是有限的,即使是世界冠軍,體能也有極限,沒有誰見過力舉千斤的人。如果有一種方法或技術使人體能夠蘊藏超過常人的能量,可以舉起千斤重物,您是承認這是事實,還是說這超過了常識認知的範圍,是不存在的呢?”

杜伯伯道:

“第一個問題,我的答案是:隨著科技和醫學的進步,人的壽命可以延長到一百五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