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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晚,軍法會審處正式開庭。公堂裡陰森可怖,一縷暗光照著坐在正堂中的3個審判官,側面有兩個書記官,廳堂兩邊站著8個打手,赤裸上身,手持皮鞭、鐵鏈、火槍以及點著的木香,象是給我來個&ldo;下馬威&rdo;。審判官驚堂木一拍:&ldo;你叫什麼名子?哪裡人?犯罪前什麼職業?因何犯罪?如實招來!&rdo;&ldo;我叫李宗貴,瓦窯堡人。是安定縣北二區二十三小學的校長兼教員。我是被區長雷治富、團總折可達誣陷入獄的,因我揭發了他們私吞教育公款的醜行。&rdo;&ldo;你是正在貼標語時被捕的,還敢狡辯!&rdo;&ldo;從我被捕的那一天起,不經審訊查證就對我動用了各種酷刑,我的申訴一直得不到公斷。既然此處是正式會審,我要求申訴詳細過程。&rdo;&ldo;只許如實招來。&rdo;

&ldo;農曆5月13日是南溝岔鎮廟會,我去看熱鬧,折可達民團出動軍警包圍了廟會,嚷叫要抓共產黨。莫明其妙的抓了我這個手無寸鐵的教員,押到戒備森嚴的區公所,不問青紅皂白就對我施用了酷刑。幾次三番的折磨,沒有得到他們需要的口供,就謊報到安定縣,縣長受賄後,對我又壓槓子又施火刑,幾乎致我於死地。然後又押到這兒。我至今不知犯了什麼罪?&rdo;

&ldo;團丁親眼看到你貼標語,你還敢強詞奪理?&rdo;

&ldo;那他們就該在我正貼時,當場抓住我的手。可逮捕我時,我正在戲臺前看皮影戲。&rdo;

&ldo;人證物證俱在,還想抵賴?要對你從重量刑。&rdo;

&ldo;事實如我所述,你們可去查證。我懷疑雷治富、折可達對我早已懷恨在心,想用幾張標語陷害我。&rdo;

3個審判官交頭接耳一陣後說:&ldo;今晚審訊就到這裡,下次過堂嚴刑侍候。&rdo;

我被拖回牢房後,曹力如急忙過來瞭解情況。聽完過堂經過後,他親切的握著我的手說:&ldo;老弟,以後你就這樣回答。敵人是無孔不入,伺機尋釁,咱們的對策是令他們無隙可乘。他們現在還只是把你當成嫌疑犯,若找不到有力的證據,就無法給你定罪。&rdo;他的話令我感到十分溫暖、寶貴。

第2次開庭是在8月13日晚,審訊室增設了火爐和各種燒得通紅的刑具。拉我上堂後不由分說剝光了衣服,用燒紅的香頭燒我還未癒合的傷口。我緊咬著牙:能燒焦我的皮肉,絕燒不死我的心!敵人見此招不靈,只得作罷。

8月24日晚進行第3次審訊。他們換了一副假慈悲的面孔:&ldo;你要是不招供,會判死刑的,你還這麼年輕,又當上了教員,前途無量呀。再說你還有老父需供養,就這麼死了太不值得。&rdo;

&ldo;作為教員,就要為人師表。正人君子,不能撒謊。我沒有犯罪,怎能承認?我被人陷害,可你們只聽信一面之辭。我不會因貪生怕死而喪失尊嚴。至於老父,他會為有一個正直勇敢的兒子而驕傲,用不著你們假仁假義。&rdo;他們氣急敗壞,無可奈何地草草收兵。

舊創新傷使我渾身潰爛,他們見狀不得不推延審訊。直到9月5日晚,進行第4次審訊。大堂正中擺了一張桌子,上面放著紙墨筆硯,要我寫&ldo;貪官汙吏、私吞公款、罪行累累、惡霸地主、人民翻身、共產黨&rdo;等字樣。這顯然是要取我的筆跡。我從容地用右手寫完,與標語上用左手寫的字自然不一樣。敵人垂頭喪氣,宣告審訊結束。

●獄中日月

1933年9月8日,我被轉到陝西省高等法院第三監獄,該監獄關押了許多政治犯。我來之前,黨組織就已經瞭解到我在審訊中的表現,故我被關押到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