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鐵獄辦公室,艾登坐在自己的辦公椅上,一手拿著《無字法典,另一隻手輕輕拂過封面。
幾個概念在他腦子裡浮現,並非是以聲音或者文字的形式,而是單純的概念,就彷彿這些事情本就是他完全知道的,只是突然想起來了而已:
“法則”的儀式——制訂同一條規則,令至少千人同時持續遵守;
“懲戒”的儀式——對自己以外的聖徒以上的非凡存在施加懲戒,將其處決,或持續監禁;
“迴歸”的儀式——強迫一名聖徒以上的存在迴歸沒有神性的凡人,或者協助變成凡人的非凡存在迴歸原本的權柄位置。
不久前,艾登湊齊了“秩序”權柄的全部拼圖,成功晉升為“秩序”的聖徒。
晉升聖徒後,他所有的“秩序”權能都得到了極大幅度的提升。
權能的領域變得更大了,“迴歸”變得可以作用於精神和記憶,還可以記錄某件事物在某個時刻的狀態,將其定義為“規整”的狀態,然後在權能持續時間內多次迴歸這個狀態,就如同存檔和讀檔,而“懲戒”權能則增加了直接剝奪物件生命的死刑。“法則”的權能,在不使用特權的情況下,理論上可以抵抗同等級聖徒的權能效果。
在晉升為聖徒的瞬間,接觸著唯一權柄的他便理解了進一步晉升支配者的儀式內容。
並且在那一瞬間,他發現自己竟然當場就達成了兩道儀式——“法則”和“懲戒”。
“法則”要求在晉升者制訂一條規則,令一千人同時遵守。薔薇鐵獄容納犯人的最大數量為四千人,常駐犯人在三千上下。作為典獄長上任的時候,艾登頒佈了一些新的內部管理條例,強制犯人遵守,自然而然地滿足了這個儀式要求。
應該說,這個儀式,只要是大團體的領袖或者某個有權力的政客,都能非常輕鬆地達成。
至於“懲戒”的儀式,就比較戲劇性了——他能完成這個儀式,純粹是因為他是梅麗菲利亞的看守者,對一位支配者執行監禁刑罰,自然符合儀式的條件。這種巧合,簡直就如同白送的一樣。
現在他完全理解了為什麼陰謀女神和幻想家會說“秩序”是最合適的他的權柄。
陰謀女神將他最先接觸到“秩序”歸結為他的幸運,而幻想家卻表示這其實冥冥之中的命運,是“秩序”的權柄透過某種因果呼喚他一步步接近。
後者的說法聽上去多少有些神棍,但現在,艾登反倒更相信起幻想家口中所說的“冥冥註定”。
不過這兩個儀式,都額外存在著“進行時”的要求除了用處決手段完成“懲戒”儀式,關鍵在於晉升的時候這些要求必須處在滿足的狀態,僅僅在過去麼某一個時刻或者某段時期達成過條件是沒有意義的。
問題在於“迴歸”的儀式。
這個儀式必須藉助另一位聖徒或者支配者來完成。要麼剝奪一位聖徒的神性,使其變回凡人——這個過程還必須是對方非自願的情況,要麼反過來,協助一名失去神性的聖徒迴歸原來的地位。當然,物件換成支配者也可以。
這個儀式他最接近的一次就是豐穰母神教團事件的時候,擊敗奈維修女。但當時他其實是殺死奈維修女之後,才抽取的神性,並不符合將物件變回凡人的要求。而且親手殺死奈維修女的,還是巴列斯神父。
展望一下的話,艾登看到了兩個最可行的方法。
一是打敗血衣先生,迫使其交出所有神性,變回凡人。
二是直接殺死血衣先生,奪回“仇恨”的神性和唯一權柄,然後幫助復仇女神重新掌握權柄。
局面一下子變得明朗起來——他和血衣先生的對決,勝利的一方就可以晉升支配者。只不過血衣先生必須先搶到湮滅之手,而艾登,則必須